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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谁是猎物

林志宇想了想也不推托,毕竟术业有专攻,衙门里的高手,经验再丰富,在这个时候也比不上猎手。

“诸位,在这里再说一遍,我们的任务是将目标向西方驱赶,至于巨狼,有机会则杀,无机会则赶,以保证自身安全为优先,尽量避免巨狼向东逃窜。听明白了吗?”林志宇对众人道。

“明白!”众人低声回应道。

“还有,尽可能避免与巨狼近身接触,两骑之间的距离不要拉得过开,注意互相呼应。我和罗捕头会……“他这话还没有说完,突然就听到前面传来了人呼马嘶枪响以及狼嚎之声,起初他以为是田雨溪那边已经发动了攻势,但是很快就察觉不对。

这接二连三的惨呼声,分明是人濒死前的呼喊,田雨溪他们大多也是经验丰富的猎人,又事先知道有狼群在旁潜伏,怎么可能会犯这样低级的错误?

林志宇驱马上了一个小土坡,只见不远处有三四十骑与狼群已然撕杀在一起,不时有人被巨狼从马上扑倒,发出了濒死的惨叫,看衣服打扮,分明是不知来路的另一拨人马!

这些人显然是没有察觉到有狼群在这野外潜伏,冒冒失失地闯入了狼群的埋伏圈,成为了狼群的猎物!

朴吉言被自已的扈从团团地围在了中间,手足无措地看着从四面八方围攻过来的巨狼,吓得脑海中一片空白,是跑是留都不知道了。

他原本是带着自家的扈从到乡下狩猎散心来了,落脚在距离这里不足二十公里外的村落里,中午的时候听说这边出现了一支马群,就带着自家的扈从赶了过来。马匹在明州境内绝对属于硬通货,无论在哪个府县,都不发愁销路的。而且野马的售价往往比驯养的马匹贵四五成!

他想着自家这三十余骑,只要能够抓住二三十匹,日后回到乐林都里,也是炫耀自己的一大资本,就是自家那个对自己苛刻要求的老头子,届时也得夸自已几句。

待来到了近前,扈从中又有那懂马的人,指出了这一马群里居然全部都是犀角马后,朴吉言不由得狂喜,当即下令要这些扈从们凑上去,不管怎么着,也要先捉个五六匹,好带回去说服其他人——毕竟这乐林都境内自建都以来,不要说犀角马马群了,就是普通的野马群也从来都没有发现过。

他担心没有真凭实据,空口白牙地说不服其他人,而且据说这犀角马奔速和耐力都相当惊人,自己这边扯两天皮,再赶过来,估计犀角马马群早就跑出数百公里了。所以他必须要捉几头回去。

可是他却没有想到,惦记着马群的不仅仅是他们,竟然还有狼!而且是巨狼!

狼这种生物,朴吉言并不陌生,也见过野狼,但是那都是体长不过一米,肩高不足半米的野狼,比起猎犬也大不了多少,什么时候见过这种体长普遍在两米左右,肩高接近一米的巨狼!

当时就让巨狼从马上扑下去四五人,其中三人当场就被咬死,其他人虽然被同伴及时搭救,但是或多或少地受伤,身上鲜血淋漓。渐渐弥漫开来的血腥气,也吸引来了更多的巨狼,将他们这些人都围在了中间。

“少主,我们必须得冲出去!”扈从拉着他的马缰大喊道,他们这些人是来捉马的,虽然也带着枪,却完全没有想过要和巨狼近身搏斗。而且这种巨狼之前他们从未见过,不但攻击力惊人,子弹若不能击中致命位置,反而会令其更加地嗜血凶狠!

不断地有人被巨狼扑下马来,有的人幸运地被同伴赶来救起,有的人就不幸地被狼当场咬死,甚至于拖走,连那些无主的马匹也不能幸免。场面混乱到了极点。眼看着场面越来越无法控制,朴吉言却迟迟不做最终的决断,他们也是心里急得要跳脚。

“啊,啊,是要冲冲…冲出去!”朴吉言两眼发直地道,从小没见过这样血腥场面的他,此时已经完全地慌了手脚。

扈从无奈地长叹了一口气,立即开始分派,主要是得有人全程护住朴吉言,他已经没有自己控马的能力,一行人想要顺势向北冲。

“嗖!”随着一声尖锐的破空啸声,一头已经跃了起来的巨狼在空中翻了个身,呜咽着栽倒在地上,四肢抽搐再也爬不起身来。

接着就是一连串的枪声,处于外围的巨狼们被这突如其来的攻击打了个措手不及,不少巨狼都因此而受伤倒下,围攻朴吉言的巨狼们也因此变得慌乱起来。

又是两排枪声和带着尖啸声数支利箭飞过,巨狼们被打的翻倒一片,也彻底地乱了起来。

马蹄声响起,十几骑从侧面杀出,为首的是个年青人,手持弓箭,即便是在奔驰的马背上,仍然准确地将三头巨狼射翻在地,然后将弓插入马侧的弓囊里,拿起了一根长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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