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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瞧,这就是我想要的。”渊的话意味深长。

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他要的东西是别人在一起享用的东西,而他,渊,是要死死捏住自己想要得到的东西的人——永远不会放手。

光向来就是这样霸道,横行的。

我意识到渊的行动,是从罩着我的英语老师开始,我从不忤逆她的话,直到我看到她的背后还站着一个人——渊。

那时我才发现自己被耍得一愣一愣,我并不是英语老师唯一的亲信,她所要的是绝对的王者,而人不可能永远站在巅峰,我想起了前几任英语学习委员的下场,仿佛看到了自己的将来,因此我拼命的往前进,即使自己不是光,即使自己没有那种速度,但至少要让英语老师,让汪班,让那个她看到,我,陈语生,一直是那个在追的人。

侥幸的是,我没有重蹈前几任的覆辙,成功保住了自己的位置,作为一个胜利者笑到最后,是的,我活了下来,这场角逐中取得了属于自己的骄傲。可是,我突然觉得自己的脑袋重重的,照了照镜子,我看到镜子里的人眼睛是灰暗的,我笑他怎么像一块木头似的,没有光彩,死气沉沉。等等,那个人怎么越看越像自己,不对,才一个初中而已,不会的,我告诉自己,那个人不会是我,真正的我应该……

从小父亲就告诉我为人处世要学会放宽心,对待事情要学会换位思考,从不同角度去解决问题,多亏这一点,我能在数学课堂上用其他人想不到的方法解决一道难题,以此获得老师的喜爱。他们都说我聪明,达哥说我聪明,汪班说我聪明,英语老师说我聪明,就连渊也一样。

渊说我甚至有时候比他还聪明,光是数学这一门课,他就不如我。

不过汪班还说世界上最蠢的人就是自以为自己很聪明的人,很多笨蛋生前都是聪明人,换言之他们聪明反被聪明误。我从聪明人变成汪班口中的笨蛋是从我和他儿子搭上关系以后开始的,那时他自己的儿子还在我们班里,因为这个特殊身份,他儿子很是自在,放荡不羁。连午睡时鼾声也是最响的,我们很多人都被他的鼾声吵得睡不着,但是考虑到他的身份,没人敢做声。

不过我就很直接了,因为我当时至少还有英语老师的庇护,我曾经特意提醒过他几次,他点头答应了,但是很快就又恢复原样。

按照他的话讲,打鼾这件事原本是他本人控制不了的,他爸不是说过吗,凡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事情不能强求,哦,对了,忘了告诉你们汪班是一名政治老师,这年头能以政治老师当上班主任甚至年级主任的,恐怕并不多见了。

可见,汪班是一个多么了不起的人,输就输在他有这么一个儿子。

他儿子在他班上的那一年可谓是风生水起,混的有模有样,有一次和我关系熟络后,拉上班级里的几个小伙伴外加我一个,一起去网吧嗨。网吧是什么?在我的词典里等同于犯罪,我害怕这东西,作为一名优等生,我决不允许自己去这种地方。

可是,考虑到汪班儿子亲自请我的缘故,这人情不得不收,只好顺势而为之。

我仅仅上了一个小时的网。

事后,看似风平浪静,等到看见某一天汪班的儿子被其老爸莫名叫出去时我就知道大事不妙了。

我害怕了。

那种感觉仿如无数蚂蚁在心头绞肉一般,又痛又痒,时间越长,越是着急,越发难受。

我目睹了那次上网成员里的小伙伴一个一个被送上刑场,汪班是极其聪明的人,他运用犯罪心理学的手法,将我们逐个突破,一个说出另一个的名字,最后所有人都被出卖了。而我,是最后一个被送上刑场的人,那个瞬间我想起曾经有人同我一样经历这种考验,我注意到渊的目光一直注视着我,从起身到离开,一刻都没转移过。

“真是可悲啊。”

我在心里默念,这样一来,自己长期以来建立的完美形象就不复存在了,我再也不是老师眼中的乖孩子,汪班已然将我斩杀,就不知道英语老师态度如何。

我们被送到德育处,进行集体整治,并且全校通报批评,罚站一个月,每次上课都站在后面。所有人都赖汪班儿子把我们出卖了,其实是我们卖了我们自己,所谓的玩乐中结识的人,不存在真正的信任。

出乎我意料的是,渊像个没事人一样继续和我讲话,有时候他会找我打乒乓球,我们还是老样子,在那石头做成的球台博弈。而英语老师,每次上英语课她都会走到教室后面看看我,对我说:“傻孩子,下次不许再犯了。”

我有种想哭的感觉。

是的,原本我周围的一切依旧还在,他们没有抛弃我,并不是像先前那个人一样,事实证明,我所追的东西是有追的价值的,我将这份坚持和感动化为新的力量,最终在初二的期中考试站了出来。

于是便有了我第一次成为班级第一、年级第二的丰功伟绩,在那波涛的岁月长河中,它是我行驶的灯塔,我的骄傲。

渊会因为我的这些成绩而注意到我,他是后天条件反射才这样的,而我即将为诸位讲述的另一个人,并不因为我的任何其他东西,纯属于性格上自然的磨合,仿佛我和他天生就是做哥们的料似的。是啊,那个他,至今回想起来,印象却没渊的十分之一深。

辉和渊最大的不同就是为人处世方面。渊是高调的大提琴手,而辉是温文尔雅的钢琴师,他们一个走在我的前面,一个走在我的后面,作为夹在中间的我,很有安全感。特别是辉这个人,和他接触,你不需要任何的防备,因为他总是挂着一个简单的笑容,像清风那样挥袖,像云彩那样踏步,在他的身上你也能看到一道光晕,让人安逸,使人陶醉。

辉正如他的名字那样,像灿烂的光辉一样照耀着我,在他的庇护下我总是颇具活力,做什么都有劲。我积极地参加各种活动,在同学面前团结友善、互帮互助,在老师的眼里是贴心的小助手,对任何事情充满期待,对任何事物充满好奇,热爱着身边的一切,他们说我是个幽默的人,和我待在一块,总是有聊不完的话题。女生们喜欢调侃我,我毫不介意,她们遇到学习上的问题时我总是积极地给她们解答,有时我会给她们带些新鲜的小玩意儿,比如没见过的零食或者亲手制作的叠纸。

而辉呢,在所有人包括我在内看来是一名谦谦君子,我们语文老师常常夸他的字写得大气,正所谓字如其人,辉的这一手楷书洒脱流畅,要说毛病嘛,就是写得太大了点,我只能说:哥,霸气!

我和辉在一起的时光比任何人都长,想我们那时候吃饭在一起,玩耍在一起,就连上个厕所也要在一起。我们都喜欢看书,有时候互相写写文给对方看,一开始,我的文章水平和辉不能比,他总是说我写的东西华而不实,不像他的行文,既饱满,又可口。

我最羡慕辉的地方是他那安贫乐道的处世态度,不管外界如何的变化,局势对他是利是弊,他都能安然处之,那时候他就是我心目中的陶渊明,我很好奇在他的心里是不是有一块美丽的田园,那里山清水秀,鸟语花香,桃花遍地,柳絮飘扬。辉就是那名躺在吊篮里乘凉的抠脚大汉,岂不快哉?

我想前往他心里的桃花源,但是我最终还是迷路了。

迷失的时候辉看都没看我一眼,他的面目是那样迷离,我想要伸出手,可是一个黑影挡在我的面前,那是什么?

是一个披着皮囊的人肉,我把它视作挡在我前往辉心灵深处的阻碍。

我的敌人。

是的,我从来没有过真正意义上的敌人,哪怕是在成绩上或者人际关系上,我都只是达到自己对自己的要求即可。但是这个人的出现让我整天提心吊胆,我不得不像野兽那般警觉,因为我害怕啊,恐慌啊,我也不知道我为何这么恐惧,只知道我不能失去这道光辉。

没错,这是属于我的守护,任何人都休想夺走,打从那个敌人闯入我和辉的世界起,我就一直在与之对抗。我们之间的战争是如此激烈,甚至到设计陷害对方的地步,但是我在这方面明显落入下风,所以辉越来越不喜欢我。

他说:“走吧。”

然后辉就走了,独留我一人在原地,总结失败的原因。

而这个原因,竟然就是我期中考试考了个全校第二,按照辉的话讲,他不喜欢张扬的人。我开始笑了,同样是那个瞬间,我失去了曾经拥有的光晕,同样是那个瞬间,我看见渊站在我的面前,他对我说:“这就是这个世界原本的样子,你曾经问过我的梦想是什么,现在还有疑问吗?”

没有了,彻彻底底没有了。

渊所选择的道路完全符合现实的形势,他的目光很早的就放眼了将来,他用实际行动告诉了我,真正的高手,是踩在别人的身上踽踽独行的。因为别人不下去,你就永远没有上来的资本。

原来人类无论如何进化,最原本的东西永远不会改变。

我开始沿用这个道理是在我的初中后期,也就是中考冲刺的那一时段,那个时候班级已经面目全非,你无法想象中国的考试带给考生心里震撼有多大,那是我埋下黑暗种子的地方,一直到它开花结果,落下堕入深渊的病根。

即使后来病入膏肓,我也常常会梦到这段时间遇到的他们,在这里我思想觉醒,也同样是在这里,我开始走上人们眼中的不归路。从我拿起笔开始,从慢慢淡忘关于她的一切开始,任何东西都无所谓了。

哦,对了,这里不得不提到那个她,话说“那个她”到底是谁呢?没错,就是前文所提到的在我前面朗读的女生,她完美地凭借第一印象征服了我懵懂的心。按照世人的说法,正是所谓的“初恋”。不过在我看来,那不是初恋,我这个人对恋爱的划分是有明确的标准的。张老三一直单身,对邻家寡妇起了好感,于是俩人在了一起,试问张老三是初恋吗?有人可能说这老家伙以前不知道对多少姑娘动过心,凭什么算初恋,在世人眼中,“初恋”这个词应该是在我们青春年华开始才有的。不过我不这么认为,所谓的青春只是对人类美感的引诱和误导,凭借一时的好感,在没认清对方真面目之前,妄下结论,于是到最后还不是吹了。

故而,张老三称得上初恋,因为这是他第一次获得有结果的爱情。

但我的那个她算不上初恋,只能以“好感”之词搪塞。更不必说我们到最后都没一个结果,我甚至都不知道她是否对我暗许过芳心,我们之间唯一的羁绊只是那一首又一首的短诗。诗是我写的,想学学那些文人才子对佳人“勾引”的把戏罢了。

由于我和她第一次遇见刚好是在普希金的那首《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下,再加上我本人听说情诗可以吸引性格文静的少女(她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文学少女),因此我便想了一套情诗来表达我的她的爱慕。只可惜,刚上初一的我的那些粗言粗语并没有什么文采,只好仿造古代的唐诗宋词写几首打油诗。

当时汪班的那个储藏室私密小信箱已经开通了,很多人都兴致勃勃的往那个信箱里和自己的班主任聊天,而我则偷偷地往那个她的储藏室里面塞情诗。我是个精明的人,很多人由于害羞可能在情诗上匿名,但我署名了,因为我明白凡是匿名的笨蛋都要被那个她交给班主任,接受公开处刑。一旦我署上我的名字,考虑到我的学习成绩以及人际关系,那个她不会轻易上交给老师的,但凡她也对我有一点好感,一定会私下和我接触的。

我以为我的计划完美无缺,然而我大错特错了。

因为那个她并不是和我想象的一样是名文学少女。那个她,用当时我对她的称谓来说,其实是只“母老虎”。

是的,母老虎直接威胁我,如果我要是不听她的话,她就把这些情诗上交给汪班,后果怎么样,我自己很清楚。所以我只好妥协,答应她替她办三件事。

第一件事,教她数学。母老虎的数学成绩一向不怎么好,大概一个学期,她只要问什么问题我都给她解答,哪怕超越了数学的范畴。

第二件事,她打我我不能还手。正如这个称谓所说的,作为文艺委员的她很是霸道,总是动不动就惩罚男生,特别是我,不知我是招谁惹谁了,每次音乐课我都要为各种奇葩的理由罚站。原因是我们的音乐老师每次都不来上课,全部交由母老虎负责。

第三件事,也是最最离谱的事,她要我继续写情诗给她看。从五言律诗到七言绝句,从唐诗到宋词,而且全都是原创。既要押韵,又要有暗语,对仗工整,取材丰富。有一次我甚至为了赞美她穿的衣服有多好看,把她所有颜色的衣服都写了个遍,那时我深深地意识到,自己的辞藻是有多么匮乏,以致于人家都能找出重复的词语和句子。

我答应她的三件事我都做到了,照理说她应该会放我走了吧。

至少,那个她不会要求这三件事中的一个愿望是“还要几个愿望”,那就纯粹是耍我了,这一点,母老虎还是很有底线的。只是,当我从她的魔爪中摆脱的时候,竟有些依依不舍,那是什么感觉呢?

我只是看见她笑着笑着,夕阳就从学院后山那边坠下,她跑着跑着,月亮就出来了。她黑色的裙子变成了整个黑夜,随着夜莺带来的寂静一起,消逝在月光的余华中。我不知道她为什么总是对我笑,明明对我没感觉,明明只是在戏弄我,要我做这做那;我不知道她为什么总是爱穿黑色的衣服,黑色的裙子、黑色的棉袄、黑色的衬衫,什么都是黑色的,但是她的脸颊总是那么白皙,和我当初看到她时一模一样;我不知道她为什么总是在奔跑,明明全身都被汗水打湿了,她依旧大步向前。她说她在追啊,像星星追赶月亮一样,那么远,那么漫长,我问她你看到过最漂亮的东西是什么,她指了指我的额头。

“是光啊。”

“时光?”我疑惑不解,“时光有什么漂亮的。”

“笨蛋。”

那是她多次对我讲过的话,现在正应允了她的这个形容词。

我最大最大的错误就是一直在跑,追赶前面的光,但总是追不上,因为我追着追着总会被不同的光吸引,继而转向另一个目标了。就比如我给那个她写情诗,写着写着我发现自己的文笔越来越好,然后就开始了自己的写作之路,正好那时候渊启发了我什么是真正的高手,所以……

“呐,给我讲数学题吧,我这道不会。”

我无暇理会她的事情,只是面无表情地转身,对她说:“没时间,自己做吧。”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听见自己背后的脚步声以及那句我所认为的侮辱——“笨蛋”。

“渊,你毕业后去哪儿?”

“本市最好的高中呗,相信你也是吧。”

“那高中毕业以后呢?”

“本省最好的大学呗,你呢?”

“我不知道,我喜欢写东西,但是汪班说我写东西要完蛋。”

“用得着相信那家伙的话吗?做好你自己。”

“你说我们的未来到底会是怎样呢?”

“应该不错吧,你,我,达哥,站在这个地方最顶端的人,不会差到哪儿去的。”

“但愿如此吧。”

中考前的最后一个晚上,我和渊两个人坐在草坪上,一人捧着瓶汽水,把酒言欢,约定成绩出来以后再回到这里相聚。

中考成绩出来以后的第一个晚上,那片草地空空如也,连最后的月痕也消失得一干二净。那是一个紫色的夜晚,我的眼球血红,身体被无尽的寂寥所吞噬,干燥的空气压得我喘不过气来,只有靠咬笔来缓解神经的紧张。我像一只贪婪的猎狗一样,疯狂地咀嚼着手中的钢笔,眼睛死死盯着电脑屏幕,搜索今年的中考成绩榜。直到笔芯被我吃光,成绩表出来了。

我,落榜了。成为优等生中的劣等品。

渊,全市第三,从此,我与他分道扬镳。

而关于我和他和她的记忆,就此终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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