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来就是上次的月考,他们仨都留在了一班,年级第一周末,周一一年级十八,林木年级三十二,要知道他们学校一级可是有五百人啊,五百个人里能都保持在前五十名,是极其不容易的。
周一一这次拉分主要在语文、政治、历史、生物上,说到底还是背的不够熟练,但凡她再认真点儿,也不至于跑到18名去。
他们班的波动也不是很大,只有倒数的几名被替换了。
现在是高一,一个月一次月考,等到了高二和高三,还有周考,形势只会越来越严峻。
过了十一之后,大家的学习情绪明显被带动起来,毕竟整个九月都在准备活动,十一又放了三天假,可不得抓紧时间学习了?
周一一、周末、林木也俨然成了铁三.角,一起上课一起吃饭,连室友都看出他们这是过命的交情,虽然羡慕周一一有两大帅哥保驾护航,但却一点儿不嫉妒,因为她连家长都见过了,又被林木天天念叨着救命恩人,试问,这样的交情,谁能比得过?
到了周末,同学们都回家了,她自己在宿舍睡觉,结果林木一个电话打过来:“走啊,一起看电影去。”
周一一表示没兴趣,“那你来看我们打篮球啊,自己一个人在宿舍多无聊啊,要不然一起去游泳也行啊!”
“这么冷的天,游泳馆有加热功能得多少钱一次?还不如出去跑步呢,不去。”
“哎呀,来看我们打篮球吧,周末、温霄他们都在呢,就在体育场这边,快点来,打完球跟我们去吃烧烤。”
周一一知道,他们是怕她孤独,毕竟一到周末,学校基本都空了,像她这样的很少,以前不知道也就罢了,现在知道了她的身世,就对她多了一些照顾。
她其实一点也不想去,但林木一个电话一个电话的打,也实在是无法拒绝,没办法,只能换上前不久才买的牛仔裤和薄款宽松毛衣赴约。
这件毛衣是她买线自己织的,因为当下的毛衣都不好看,所以就自己设计了一件蝙蝠衫式的宽松毛衣,米白色的,特别称肤色,里面穿一件黑色的打底衫,外面套一件毛衣,就有特别的时尚感,头发高高地挽起,后背再背上一个双肩包,绝对清纯学生一枚。
来到L市之后,郑老和师母没再给她旧衣服,大概是觉得她手里有钱了,她长了个子,初中的旧衣服已经不能穿,势必要添置一些衣服的,学校的校服周六下午就都洗了,所以周末出来自然要换一件常服穿穿。
她在路上买了五瓶矿泉水,到了地方林木和温霄就朝她挥手,周末正好一个恰到好处的灌篮,惹来周围女生激动的呐喊,周一一也忍不住笑出来,阳光下的男孩子们虽然顶着一身臭汗,但阳光健康,独具魅力,总能吸引女孩子的目光,自然,她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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