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都二十三了,还年轻?你二爷我当年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儿子都有俩了!”听到凌晓峰的话,二爷顿时眼睛一瞪,“还有,我虽然不知道你小子到底赚了多少钱,但就你翻修的这套房子,还有那一堆啥脑、牛桶的,整个凌家村谁有那能耐买得起?!”
“二爷,那是电脑和马桶,其他人不是买不起,只是他们不想买而已……”凌晓峰有些无奈的道。
“我不管那么多,反正你二奶奶已经跟那家人说好了,等那姑娘回来,就让你们俩见见面!”二爷十分霸气的说道,“行了,我现在得下田去,到时候人来了我会再来找你。”
说完,他扛着锄头便走,根本不给凌晓峰半点拒绝的机会。
“……”
“看来,得去弄点钱了,虽然不太看好所谓的相亲,但面子还得挣一下,要是别人来这里发现自己身上已经只剩下几百块钱的话……”
看着二爷那潇洒的背影,凌晓峰有些无奈的摇了摇头。
凌家村,是华夏云贵省内的一个小山村,虽然说不上那种通讯靠吼、出行靠走、治安靠狗的境地,但也绝对算不上小康。
整个村子里,一共不到百来户人家,有点能力和‘梦想’的青壮年,基本都到各个城市去打工去了,留在村子里的,基本上就是一些孤寡老人,留守妇幼。
像他这个年纪,还留在村子里‘无所事事’的年轻人,有,但很少。
如果不是他打工五年攒了一点小钱,回来就将老房子给翻修了一遍,并购买了电脑、电视,安装了马桶等一系列非常‘高端’的生活用品的话,估计早就被村里的几个老人给撵出去,让他去打拼去了。
不过即便如此,像二爷这样的隔三差五的‘家访’,还是免不了的。
想到这里,凌晓峰当即回到了自己的卧室,将之前随意丢在一旁的帆布包捡了起来,然后将拉链拉开,哗啦啦的往外倒。
如果有人在此,看到他所做的一切,一定会震惊到无言以对!
为什么?
因为从帆布包中倒出来的东西,全都是人参,像一个个木雕的老头一样,根须长而粗,其中哪怕是最小的一个,看起来估计也有半斤多!
半斤多的人参是个什么概念?
迄今为止,有记录的最重的人参,出土时重量也就跟这差不多而已,最后以两百多万元被人买走。
而凌晓峰现在倒出来的人参,最小的一个就差不多达到了这个水准,最大的一个,看起来更是有两斤以上!
这要是卖出去,得值多少钱?
一般人,别说拿到这样的极品,就是一株一百多克的人参在手,估计都会当成传家宝一样悉心照料,免得出现半点损伤。
可是,这家伙却像是在倒垃圾一般,稀里哗啦一顿霍霍,将所有人参都倒了出来,弄断了好几根根须!
这样的行为……比拿百元大钞点烟还要‘壕无人性’!
凌晓峰并不知道这些人参的具体价值,当然,就算知道了,也不会影响他的动作,因为这样的人参,在‘莽荒世界’中仅仅是最差的那个档次而已。
而且在‘莽荒世界’中生活了两个多月后,钱在他心中的位置,已经没有以前那么高了。
他现在更大的追求,是自身的实力。
只要他实力够强,完全可以将‘莽荒世界’中一些奇珍异宝给搞到手,到时候,随便丢出一两样出来,都可以让他成为千万乃至亿万富翁!
“嗯,就这根吧,第一次交易,先搞个小的试试水。”凌晓峰不知道这些人参的具体价值,但并不代表他不会百度。
简单的查了一下相关资料后,他果断将最小的那颗人参用一个纸盒装起来。至于其他人参,则被他重新装回了帆布包中,丢到了一个角落里。
带上手机,钱包银行卡等一系列东西之后,凌晓峰离开了房间,很快,便骑着他刚买不久的摩托,离开了凌家村。
二十来分钟后,他来到了最近的县城‘兰阳县’,将自己的摩托寄放在一个邻村人开的店铺那里后,他买了最近一般开往省城的车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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