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过饭,项央来不及试试自己的捕快服,抽出放在托盘底部的捕快腰牌,拉着傅大春便出了门,直往县城周富贵的大宅。
路上,项央边走边看了下腰牌,精铜制造,正面是安远,后面是一个捕字,在捕字下方,还有两个刻的深深的项央,能证明项央如今已经不是普通的平民,而是吃皇家饭,为府衙做事的年轻捕快。
摆弄一阵,项央将腰牌收进怀里,看着身侧傅大春一脸的兴奋,笑道,“对了,今天你没事情做吗?万一周老爷要留我吃个午饭什么的,你可别半路跑了,享不到口福。”
傅大春倒没在意项央的吹牛皮,苦着脸摇头,“你可别提了,咱们这个活说得好听叫衙役帮闲,说不好听就是个跑腿的。
以前你在,我还能轻松一点,现在你高升做了捕快,就剩我一个人,我可受不了这个罪,家里的老爷子也不想让我干下去,正好借着这个机会回家学学烧鸡的手艺,将来继承酒馆。”
衙役帮闲,说起来像那么回事,实际上就是各个衙役捕快或者小吏们的后辈子侄到县衙帮忙跑腿,赚赚辛苦费,顺道混个脸熟,将来也好到衙门做事。
偌大衙门,当然不可能只有两个帮闲,只是傅大春只和项央亲近,和其他人关系一般,没了项央,等于没了玩伴,更可能受到其他人的欺负排挤,这才动了不干的心思。
“不干也好,你家酒馆生意这么红火,何苦吃那个苦,遭那个罪呢?何况我现在也是捕快,今后要是有人到你家捣乱,我自会帮你出面,你就安安心心的做你的酒馆少东家,享福去吧。”
项央拍了拍傅大春的肩膀,本身傅大春到县衙的目的就是拉关系,寻个官面护身,以免那些不三不四的下九流人到酒馆捣乱,现在他成了捕快,比衙役可强得多,自然能庇护傅家。
捕快,在安远县城属于高端武装力量,统共不到二十人,负责缉拿盗匪,查案办案,调查罪证,也是县令最为倚重的一群人,对付一些地痞无赖,丝毫没有压力。
傅大春闻言,又是高兴又是感动,“小央哥,谢谢你,别的不敢说,今后我的手艺学成了,天天给你做烧鸡吃。”
项央听到傅大春的话,哈哈笑了起来,真要是天天吃烧鸡,只怕没过几天就要长成大胖子了。
……
周家大宅位于安远县城西面大街靠尾端,三进三出,是县城少有的豪宅,大门上方,朱红色的牌匾上写着周府,下面两个大石狮子雕刻的栩栩如生,威武雄壮。
站在周家大门外,项央看了眼人家的房子,和自己家的小破屋比较一下,受到一百点重击,心情有些不爽利。
左手提了提雁翎刀,冲着傅大春示意一下,让他敲门,傅大春蹭了蹭手,颇为兴奋的走上几个石阶,来到大门前,叩响门环,“梆梆梆”。
“谁呀。”咯吱一声,一个带着毡帽,长者红鼻头的三十几岁男的打开大门露出一个脑袋,看了眼敲门的傅大春只是个十几岁的少年,衣服也不是很华丽,脸色不是很好,
“小兔崽子,知道这是哪吗?去去去,要玩到别处玩,再捣乱看老子怎么收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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