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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诗词之光,传颂天下

荷花看了莺莺一眼,莺莺笑道,

“既然公子感兴趣,你就拿给他看看吧,公子是有文道气运加身的人,就怕是看不上眼呢。”

荷花拿了一本诗词集递给陈锋,陈锋接过来翻看了一下,基本上都不认识,而且,诗词都比较幼稚,和穿越前熟读的唐诗宋词相比,可以说完全不是一个档次的,不入流。

莺莺看着陈锋的神情,笑道:

“公子,这些都难上大雅之堂,让公子见笑了。”

侍女荷花说道:

“要不请公子写一首诗送给我们家小姐吧,公子文道气运加身,写出的文字一定大放异彩,我们小姐也能沾沾公子的气运,也不枉我们小姐对公子的一片真心。”

这就是日常配合默契的主仆,小姐不用开口,侍女却能恰到好处地说出小姐的心声,即便陈锋拒绝了也不损小姐的面子。

陈锋昨晚一句文道真言激发文道气运,令得莺歌楼的头牌莺莺倾心不已,如果陈锋能够单独为莺莺留下片言只语,也会提升莺莺的名声和地位。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人家陪你睡了一晚,好歹给点东西吧?

谈钱太俗。

陈锋一笑,说道:

“行,笔墨侍候。”

莺莺一听大喜。

侍女荷花兴奋地说道:

“公子请移步,”

陈锋起身,三人来到了书桌前,荷花摆好了笔墨纸砚。

陈锋提笔,略加思索,写下了几句。

“天生丽质难自弃,回眸一笑百媚生。

在天愿为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这是长恨歌中的几句话。

白居易的长恨歌有点长,陈锋以前背诵的时候,只喜欢其中的几句脍炙人口的句子,比如“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等等。

莺莺不是皇帝的妃子,陈锋也不是皇帝,所以陈锋不能全部抄写,摘取了其中的四句话组合成了一首新诗。

前两句“天生丽质难自弃,回眸一笑百媚生”,这句话形容莺莺的美貌和气质,形象生动,足以令莺莺自我陶醉。

后面两句“在天愿为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这是形容自己对莺莺的感情。

当然,这是虚拟的一个对莺莺一往情深的郎君,只是为了和上面两句搭配在一起,将整首诗词的气氛烘托到高潮。

陈锋是不可能对莺莺“生死相随”的,这只是写诗而已。

好不容易穿越到一个新世界,拥有人生外挂,陈锋怎么可能就吊死在莺莺这一棵树上,就算莺莺不是青楼女子,陈锋也不乐意。

对于陈锋来说,青楼只是逢场作戏的地方,体验新生活的一个开始而已。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

莺莺看着这首诗,心中默念一遍,一股莫名想情绪涌上心头,双眼瞬间就被泪水模糊了。

莺莺深情地看着陈锋,

“峰郎,这是你送给我的吗?”

对陈锋的称呼从“公子”变成了“峰郎”。

陈锋心中暗叫不妙,后面两句不该写的,刚才应该把后两句替换成“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

可是,落笔无悔,白纸黑字,想要重新改写也不可能了,只能硬着头皮。

“咳,当然是送给你的,难不成是送给荷花的?”

陈锋一笑。

莺莺内心一暖,泪眼婆娑,说道:

“这辈子为你死都值了。”

“嗡!”

突然,一声轻响,一道金色光芒出现在了陈锋所写的诗句上。

金色光芒萦绕,挥之不去,仿佛天生一般。

“这是?”

陈锋愕然,什么情况,写首诗还自带特效?

莺莺也是惊呆了。

倒是一旁的荷花突然兴奋得大叫,

“公子,小姐,这是诗词之光,传颂天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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