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着一个拒北城难得的晴天,楼内的姐妹给香秀搬了一把椅子,坐在了小酒馆的前面。
今天没有涂粉的香秀,消瘦的身体,加上脸上的淤青,很是显憔悴。
没有了平时略显暴露的纱裙,一身粗布罗裙,没有那股浓烈的脂粉气,分明是一副邻家女的形象。
让路过的曹铮也忍不住的多望了一眼。
“阿爹,阿娘,阿弟,我挺好的……”
香秀开始了她那千篇一律的开头,其实不等香秀开口,陈少墨已经写好了这一段,陈少墨低着头,将毛笔沾满墨水,等着记录接下下香秀那碎碎念一般的书信内容。
香秀是个苦命人。
当初家里将她卖给天香楼的时候,她才十二岁,现如今,其实也不过二十六七岁的年纪。
香秀依旧记挂着家里,父母的绝情,并没有让香秀有半丝的恨意。
寻常恩客们打赏的银钱,香秀都攒了下来,往家里寄。
从发现陈少墨可以帮她写信开始,一月一封,从未间断过,只是香秀平均三封书信,最多能换回一封催要银子的家书。
就算是如此,每次看到家书的时候,香秀都兴奋不已。
两世为人的陈少墨,多少能明白香秀的卑微。
她在尽可能的用自己的努力,竭力的来找寻一种存在感,不是孤零零的一个人,证明自己还被需要。
写满了整整五张纸,等墨迹风干。
香秀拿过去,虽然不认字,但还是仔细看了看后才装好。
装好信,香秀拿出了一个小玉坠,示意陈少墨接过去。
“我要走了,算是个纪念!”
陈少墨微微一愣,望了一眼香秀,又忍不住的望了一眼屋内。
三天后,香秀走了。
带她走的,是那个游侠儿郎大侠。
虽然在香秀口中,对这个经常来光顾自己的郎大侠并未有多少好感。
这个郎大侠还不错,这次香秀被打,让郎大侠心疼不已。
听说是将自己视为珍宝的长剑给卖了,才凑够了给香秀赎身的银子,打算带着香秀去了隔壁的郡县。
都是平凡人。
仔细想想,这或许是香秀最好的归属了。
“香秀真傻,那郎大侠,隔得老远都能闻到他身上的狐臭味,她怎么忍受的,这今后的日子,够她受的!”
“不受也得受的,都这般年纪了,难得碰上一个愿意替她赎身的,总不能老死在这楼里吧,再过些日子,她脸上的雀斑,恐怕抹再多的粉都盖不住咯!”
“是哩!入了这青楼,是看不到头的,姐妹们,以后少挑三拣四的了,趁着还有些姿色,遇到愿意给自己赎了身子的,就从了吧,毕竟,有人能赎了咱们身子,还能巴望着过几天好日子!”
“我倒是不嫌弃,可惜,也不是谁都有香秀的好运气的,有多少男人,愿意给咱青楼的姐妹赎身子哩!”
虽有调侃,可更多的却是羡慕。
这个世道,有多少人的命运是能由自己做主呢。
似乎说到大家伤心事了,大家都是长吁短叹起来。
香秀的离开,也只是给了楼里一个话题,几天之后,就没有了新鲜劲了,香秀从大家的话题当中消失后,就算是彻底消失了,似乎在楼里都没有留下半丝痕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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