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月蹲在门内注视着门外声音的方向。
男人拧开瓶盖后,血腥味就顺着门缝飘了进来,紧接着就是吞咽声。
“非要是人血吗?”
“鹿血也很美味,但太贵了,吸血岛饲养的人很多,价钱又便宜,味道就跟——”
男人描述着陷入沉思,过了好一会儿才说:“就跟牛奶一样,虽然,我可能忘记牛奶的味道了,吸血鬼,不知道累,没有痛觉,十分单一的味觉,最可恶的是,竟然有嗅觉,我能闻出牛奶的味道,但尝不出来。”
“血液呢?也尝不出来?那就不能用其它的代替?”
“单一的味觉能让我们尝出血液的滋味和苦味,但不同常人闻到那种铁锈一样的味道,人血的味道十分甘醇,鹿血的味道就是极致,鸡血的味道有些苦,牛血和猪血的味道很普通,不浓郁像是注水的一样。”
“你们,在什么地方买到这些?”
“城中有供应店,还有一些暗夜酒吧或是咖啡店。”
“还叫酒吧和咖啡店?”
“当然,鹿血只有高级的酒吧才会配备,会用苦艾酒点缀一些鹿血或人血,咖啡店会在现磨咖啡中点缀一些鸡血增加苦味,或是点缀一些雏燕血中和一下苦味,那会出现一种前所未有的味道,我想那就是甜味吧,可能是甜味吧,总之,很多人喜欢喝,甜中带着一点点苦味。”
“你们只能尝到血味和苦味,还有一种类似于甜的味道?”
“是的,你呢?”
“我——”寻月想着这话可能有些打击人,“我,跟人,没差。”
“那真是太好了,真想知道你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我也想知道。”
这夜寻月始终没给对方开门,他俩就这么聊了将近一个小时,才回房休息。
男人叫纽斯,现在在招待所当帮工,北岸附近的街区就有暗夜酒吧和咖啡店,以及暗夜便利店。
门脸不大,也不张扬。
吸血鬼要跟人类共生,但因为身份特殊,不能弄得满城皆知,他们有特定的接收点,在接收点工作,会得到报酬,再拿着报酬去暗夜便利店买血补充。
气候干燥大太阳毒辣的时候,他们都是夜里开工。
所以普通人根本不了解吸血鬼,甚至平生都没见过。
次日,寻月把从纽斯那里得来的消息复述一遍,都觉得老城主是关键。
但其余四人警惕性很高,并不十分相信纽斯的话。
于是在船只出发前,找到招待所的老板,打算用金钱租用纽斯跟着一起前往吸血岛。
吸血鬼能够像人一样生活,人在某种程度上是吸血鬼们饲养的食物,可在某种程度上来看,吸血鬼也给人当奴隶牲口,各有所需,相互钳制。
尽管纽斯不愿意,但罗雯给招待所老板开出高价,那老板欣然接受,将纽斯转租给五人,租期,一个星期。
这老板还跟海港人员打招呼,明目张胆的说不管这五个人回不回来,牲口必须回来,不能因为这趟行程,损失了一个廉价劳动力。
而这话,也是当着纽斯说的。
山姆不满地小声嘀咕,“当着吸血鬼的面说?他是忘了吸血鬼喝人血了吗?”
寻月轻声说:“反正喝的不是那老板的血,有法律约束吸血鬼,却没有法律约束人类,就这样吸血鬼还很喜欢新城主呢。”
“这新城主好厉害呀,威望真高。”
“我觉得真正厉害的是老城主。”寻月看着不远处招待所老板在面对纽斯的时候,张口闭口都说着牲口、那家伙、那个怪物这种词语。
而纽斯也不生气,拎着的行李箱中除了换洗的旧衣服,其余的全是袋装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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