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侠: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群主要把我拉进来,我不是说过我只是把苟雪当榜样吗?
慕容寒:英雄所见略同,虽然我曾经想过要让她当我的皇后,但我看中的是她的能力,同时她也适合当皇后,总之,我对她只是欣赏,并无男女之情。
白白:垂死病中惊坐起,小丑竟是我自己[泪流成河.jpg]
血瞳:你怎么了?
白白:我本来还以为大家都是同病之人,结果却是只有我病入膏肓[悲痛欲绝.jpg]
血瞳:那你确实有点可怜,不过我听说群主好像就是作者,也许你可以让她改一下最后的结局,把官配换成你。@我不是浮萍
我不是浮萍:你觉得有可能吗?
血瞳:不可以吗?
白白:我记得苟雪说过只要我能获得穿梭时空的能力,就有机会再次跟她相遇,这是不是可以作为我跟苟雪再次相见的伏笔呢?
我不是浮萍:那只是用来安慰你的,实际上是不可能的。
白白:真的不可以吗?[眼巴巴.jpg]
我不是浮萍:我都已经写完了,你以为我还会改吗?
白白:那可以安排我跟苟雪来世再见吗?[哀求的小眼神.jpg]
我不是浮萍:苟雪是地球人,你是小世界里的人,就算是真的有来世,你们也不可能在一起啊。
我不是浮萍:不过确实有点意难平,要不我给你和苟雪额外写个故事怎么样?
白白:可以这样吗?
我不是浮萍:当然可以,只不过你的背景和身份要稍微改一下,苟雪的也要稍微改一下,然后写一个现代的小短篇,你意下如何?
白白:行。
白白:你打算什么时候开始写呢?
我不是浮萍:有空的时候。
白白:那是什么时候?
我不是浮萍:暂时没空,因为我打算先写《狗血》的第二部——《快穿之在狗血文里尽情撒野》,这一部的简介和封面都已经准备好了,所以会先写这一部。
白白:行吧,我等得起。
我不是浮萍:那就聊到这吧,再见了,各位。
系统提醒:该群已被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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