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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没有比较级

丁费思失望道,

“好吧。”

她抬步想往外走,华晏却突然道,

“不过我大概能告诉你,他的一些事情。”

她的脚步停住,在昏黄温柔的灯光下,华晏只是温润地轻笑。

华晏倒了一杯酒,移到丁费思面前,他深棕的发丝垂下遮住额角,眸光亦晦暗,

“祝野应该没有告诉过你,我是他哥哥。”

丁费思犹豫道,

“其实我猜到了,你们是表兄弟。”

华晏轻笑着摇了摇头,将自己那杯酒一饮而尽,否定道,

“不,我是他亲哥哥。”

丁费思震惊了。

华晏却不起波澜,依旧是那样温和地笑,

“我们同母异父,从小时候开始,他就特别讨厌我,而华氏的死对头是无尽,他小时候就特别喜欢和无尽的继承人玩,企图气我。”

丁费思僵在原地,对于这关系背后的错综复杂有些缓不过劲来。

华晏只对此付之一笑,温声道,

“他从来没有叫过我一声哥,虽然后来我们的关系没有那么僵硬,我也没听过他叫我哥。”

他摇晃着酒杯,似乎在回想着什么,

“直到他高中保送之后,我将要和一个女孩订婚,他突然问我,和喜欢的人结婚是什么感觉。”

丁费思愣住,就这么呆呆地看着华晏。

华晏的语气依旧温柔,

“他第一次对我那么亲近,我很难做到忽视,便告诉他,我是商业联姻,只觉得对方还不错,也许会是很好的婚姻伴侣。”

华晏想起那个时候,仍旧觉得有些好笑,

“大概是我没有给出让他满意的答案,祝野有点失望。”

“他说,他有一个喜欢的女孩子,他想和她结婚。”

丁费思的手不受控制地一抖,酒液撒了半杯出去。

她的心慌在华晏面前暴露无疑。

丁费思看着地上泼洒的酒液,不好意思地道,

“抱歉。”

华晏浅笑道,

“没关系。”

服务生很快过来擦拭干净。

华晏笑道,

“祝野第一次这么长篇大论地和我说话,像是真的把我当成了年长的哥哥,在向我分享他的事情,那种感觉挺奇幻的。”

“他说,不知道她喜欢什么样的生活,但是她很喜欢看书的,高考完了,她就可以随意地看闲书,他特地空了一个房间当书房,请人打了书架。”

那个祝野甚少踏足的书房,在丁费思眼前一晃而过。

华晏温声道,

“他喜欢的女孩子很害羞,大概不太喜欢繁复而形式化的婚礼,所以他想和她在葡萄牙的奥比都斯办一个小型婚礼。”

华晏看向她,

“你知道为什么会是奥比都斯吗?”

丁费思摇摇头。

华晏轻声道,

“有首改编自葡语歌的民谣叫《她来自奥比都斯小镇》。”

他的声音温润悦耳,吟诵起浪漫的歌谣,

“…我走过浮桥三百梦,玫瑰与诗和你相逢。”

她有最古老的天真,如同朝霞第一枚吻…时光太长河水太深,请让我做你身边那位凡人。

葡语版的Fico Assim Sem Você更动人心扉。只是怕丁费思不理解,华晏念了另一个版本。

在奥比都斯小镇,这座王后的浪漫城池,玫瑰与诗都和他相逢。

祝野想要终身成为玫瑰的门下之徒,沦为众生。

丁费思听着每一个字,眼泪忽然压抑不住地夺眶而出。

她侧过脸去,不想让华晏看见。

华晏也绅士地转过头去,没有看她,

“他那个时候才刚刚成年,我很惊讶于他已经想得这么远了。”

“因为祝野看上去就像花花公子,而他的传闻甚众,我说,她应该是你最喜欢的女孩子了吧。”

华晏垂眸轻笑,

“没想到他嘲讽了我一句,在英国待了那么久,英文却学得那么差,基础语法都稀烂。”

华晏重复当初祝野的话,如同祝野一般,一字一句郑重道,

“只有一个描述对象时,没有比较级,没有最高级。”

只有丁费思,没有人能和她比,更没有人能比得过她。

祝野不是最喜欢她,而是只喜欢她,全天下只有丁费思,

可听见这句话,丁费思眼前却是祝野指尖夹着烟,对着她淡淡呼出一口白雾,故意轻佻道,

”祝野眼里,从头到尾全世界就丁费思一个人是女的,丁费思全世界独一无二,丁费思全世界最漂亮,哭起来最好看,笑起来更好看。”

那些话,在此刻都找到了源泉,她本以为是几句轻佻调情的话,却从没设想过对祝野来说那不是情话,是誓言。

发誓的时候,不自称我,而称自己为第三人称。

像是电视剧里那些誓言,某某永远爱某某某。

可是他太漫不经心了,丁费思丝毫没察觉到任何不对劲。

他总是一副轻佻样子,总让她不自觉忽略那三年。

丁费思眼圈红了。

而华晏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

那样的话似乎有些孩子气,可是仔细想来,却有让华晏羡慕的勇气,祝野不论在谁面前,都敢直言不讳,一直如此。

华晏当时没想到祝野会说出这样的话。

毕竟大家都知道,祝野有一个风流成性的父亲,华晏自然而然就把祝野代入了风流薄情的印象中。

华晏见丁费思哭了,递给她纸巾,

“抱歉,或许我不该对你说这些。”

“但是作为祝野的哥哥,我想告诉你,祝野把你看得很重,不要轻易再放弃他,可以吗?”

祝野当初在夜风中对华晏说,不知道为什么,看见她就感觉要恋爱了,瞬间就坠落进恋爱之中。

而华晏知道她是祝野女朋友的那一天晚上,对她说,

费思,你真的很让人有恋爱的感觉。

这不是他的话,他只是转述而已。

在英国读到那本来吻我的时候,他有种犹如故人归的重逢感。

现在他知道了,那不是错觉,而是因为祝野形容的女孩太具象,哪怕华晏不知道他们发生过什么事情,都被这本书吸引了。

从头到尾,都是那个女孩的柔弱和令人怜爱,男孩则和祝野一样大胆直接。

有着华晏最羡慕的毫不顾忌,勇往直前。华晏羡慕这样的爱情,青涩稚嫩,却真诚热烈。

这是华晏从来都没有过的体验。

丁费思压抑着眼泪,不让它们往外流。

丁费思坐在他旁边哭,华晏的绅士风度让他只能转移话题,

“刚刚祝野来的时候,面色不太好看,我以为他是因为你被诬陷的事情难过。”

但是祝野说,

“一座神庙,即使荒芜,也是祭坛,一座雕像,即使坍塌,也是神。”

华晏轻声道,

“在他眼里,你就是神。”

神衹怎么会坠下神坛?在玫瑰的信徒眼中,她永远闪耀。

丁费思胡乱把眼泪擦干净,匆匆说了句再见就往回跑。

她一路狂奔回家,当电梯打开的时候,祝野就站在家门口。

高大的身影立在门口,却迟迟不进门。

她冲过去抱住祝野,高声道,

“祝野,我嫁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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