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明。
翟默跳下马车,望着万里无云的晴空,心情大好。
昨晚应该是这些天睡的最踏实的一个晚上了。
“宰掉一个人之后竟然还能睡的这么安稳,看来翟某人的心脏变大了啊!”
翟默做了几个拉伸运动之后,随便打量着周围的环境。
不远处有村落,房舍不少,样式很具古风,不过并非印象中那种简陋的山林茅草房子,而是高高的青砖大瓦房,很有富户风范。
人也不少,东一个西一个在忙活,一片祥和宁静。
丘陵地带,小坡小山颇多,中间有不少农田,郁郁葱葱的不知道是什么作物。
翟默现在的位置是一个颇大的小坡,一片小树,走出去一点就是官道了。
“好地方!”
翟默赞叹一句,解开马儿的绳索,让其走动吃青草,自己走到一个小水沟旁洗了一把脸,又喝了几口,把水袋灌满。
昨晚已经大致搜过一遍马车了,除了连接车轮的那几颗晶石,还有一些干粮和几身干净的衣服,没有别的值钱的玩意了。
看来胡坤那厮应该是个到处摸鱼捡漏的江湖混混,趁着城主颁发尽剿边荒地带山贼的命令随大流去发财,手段很简单,就是躲起来阴人,昨天终于把自己阴没了。
不作死就不会死。
拿起如同硬纸一般的大饼啃了几口,翟默忍不住皱起眉头。
饼子的味道很次不说,还干了吧唧的,难以下咽。这让他不禁怀念起了黑风山上那条烤熟了大黑蛇,当时就吃了一条尾巴,真是太浪费,也不知道剩下的被哪只猛兽给啃食了,指不定过段时间实力就会暴增,圈地为王。
随手抛掉的大饼倒是引起了马儿的注意力,青草都不吃了,叼起饼子嚼的欢快。
“吃吧,吃吧,等下还要赶路呢。”翟默将剩下的饼子全部喂给了马儿。
昨天跑了那么久,也真是难为它了。
听石永义说黑云城是个大城,城墙修的老高,隔着很远就能看到,现在放眼望去,连城墙的影子都没有,可见还有些距离。
“上路!”
马儿吃的差不多了,又让它消化了好一会儿,翟默这才牵着它上了官道,熟练地跳上驾车位,拿起马鞭轻轻一扬。
跑了一阵子,官道上渐渐出现了各色人群。
有悠闲的老农,也有骑马的江湖客,还有如翟默一般驾车的。
官道甚宽,足以让好几架马车并行。
翟默的心活泛了起来,终于不用当野人了。
前面也是一辆马车,不过要比翟默的马车高档不少,大概是二手面包车和大奔的区别,看样子也是进城的。
翟默控制速度,就那么悠闲地吊着,翘着腿子四处乱瞄,看到什么都觉得新奇。
乡巴佬进城大抵就是如此。
不过他这个乡巴佬非同一般,身怀巨款,而且武功不浅,那身华丽的武士服和漂亮的刀子就挺吸引人了,迎面过去的路人都忍不住会看上一眼。
应该都在想:这个少年郎穿着这么好的武士服,刀子也好看,应该是个人物,为何驾着一辆破成这样的马车?
翟默暗自脑补,忍不住轻笑。
“这位兄台可是进城,方不方便搭送一程?”旁边突然出现一个小跑着的年轻人。
年轻人约摸在二十多岁,穿着非常华丽,腰间挂着一把精致的长剑,额头上有细密的汗珠,看样子颇劳累,已经跑了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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