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华德听到这句话心中微微一酸,眼眶都湿润了!
这么久了…他第一次有种赢了李志的感觉,他熟悉李志,知道说出这种话已经算服软、认输了。
他清了清嗓子,刚想说什么过分条件的时候突然看到李建紧张的看着自己,眼神中的渴望让霍华德把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
白天李建那句‘要走一起走!’着实让霍华德感动了,他见过太多的人面对危险时候,抛弃队友伙伴,甚至反叛…李建很不错。
他无奈叹口气,随后瞪着眼睛看着李志,“听小雪说你的厨艺不错?你!给我做一桌子好饭菜,我就教这个小子!”
“可以。”李志想都没想就答应了,这不算什么大事,要是霍华德真心教导李建,给他做十顿饭都行。
饭快吃完的时候,修配厂老板高高兴兴的把车开到豪园,李志看了一眼,修的不错,根本看不出来印记了。
“走吧,今天都回高洼,明天我露一手。”也趁这个机会让朱云山回家看看,朱世光在李志来的时候还说,能不能给云山放一天假回家看看,李志自然是答应了。
四人喝的醉醺醺的回到高洼村,朱云山和李建回家了,李志则去皇子河边看看工地的进展,现在是两班倒,白天晚上都加班加紧的建造,看到李志过来李勇赶紧走过来,他现在不用干活,就跟着工程进度就好,用心学,用心记。
“大哥!”
李志点点头拍了拍李勇的肩膀,“辛苦了,不过年轻人嘛,多学学没坏处。”
李勇哭笑不得,大哥比他也就大一岁而已,怎么说话像老头子一样?
“明天中午来吃饭。”
“好,大哥!”
因为第二天是周末,李晋和李雪都在家,他们俩个小的听说李志要做饭都高兴坏了,虽然母亲的饭菜做的也不错,可是他们心里还惦记大哥做的饭,实在太好吃了!
李志算了算人数,还是个大工程,来吃饭的起码二十几个人,大早上他就起来了,叫上李晋和李雪去了镇里,正赶上今天集市,集市依旧热闹非常,这是李志在87年的第二次赶集市。
“哥!前面有肉的,咱们买点,哎呀,还有山楂呢,我想吃!”
“买!”
李志大手一挥,有钱了也不用再苦了弟弟妹妹,而且李志没担心给两人惯坏了,李晋和李雪的品性他了解,很懂事。
买了十几斤的猪肉、十几斤的牛肉、五条超过四斤重黑鱼…各种各样的食材都挑好的买,俨然要办一场席面。
这时前面一个身影让李志一愣神,居然又遇到她了。
和李志退亲的王凤英穿着浅蓝色的碎花裙子,编着两条麻花辫,她在卖碗里挑选家里要添置的碗筷。
李雪淡淡的看了她一眼,对于王家人她依旧耿耿于怀。
李晋根本就没看王凤英,他现在更多的心思是学习,对于其他的事想的不多,他要好好学习,考市一高中,考大学,以后好帮大哥。
李志摇摇头,不知道该不该过去,见面了又怕尴尬,其实他也想买几个大碗鱼盘的,毕竟来这么多人,家里的碗筷不够用了,而且他也不喜欢去借别人家的碗筷。
“哥,咱不是要买碗吗?走呗,咋啦?不好意思啊?”李雪调侃了一下,她古灵精怪的看着李志。
被小雪挤兑一下,李志无奈了,“有什么不好意思的,走,咱们去选碗。”
说完李志走了过去,李雪捂嘴偷笑。
他刚走过去王凤英就发现了他,脸一下就红了,张了张嘴不知道该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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