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一笑,不想在这问题上聊下去,他也知道自己有多少斤两,不用孙忠顺多说,他有自知之明,“你知道喝酒的人喜欢循序渐进吗?小杯换大杯,水酒换烈酒。”
“所有人都是如此,服务员。”
门口守着的服务员马上进来,“孙总,请问您需要什么?”
“去,给我拿两个海碗。”
李志摇摇头,“给我拿两个陶瓷小酒盅。”
“好的,您稍等。”
孙忠顺虽不解,可是没多问。
服务员拿着两个大碗进来了,装满的话应该有两升以上。
其中一个碗里放着两枚精致的青花瓷酒盅,装个三钱酒就差不多了。
“曾有诗仙斗酒诗百篇,那他喝到最后绝对不是用这样的碗,不然以唐代的医疗条件他恐怕写不了几首诗就躺在地里听蛐蛐叫了,酒,除了喝这般辛辣口感,醇香之味,更重要的是喝的心情,和我喝酒的人很多,我若放开,饭店都出不来,可是那是什么酒?品之无味,酒越喝越清醒才是饮酒助兴,兴致越高越能克制自己,才是饮酒人,才是爱酒人,不然就是糟踏。”
孙忠顺不住的点头似乎在同意李志的话。
“似你这般无耻就算是我,亦尚不及也,喝不过,怂了,后还要讲一番大道理,让别人赞同。”
李志被他说破也不尴尬,表象之内的东西是本质,“我自制力比较强吧。”
这话孙忠顺倒是认同,他没见过喝这么多酒还能控制自己的。
“京城是宝地,是金窟,是淘金者趋之若鹜的地方,站在长安街前面看着伟人照片后除了发自内心的崇敬外还有一种自命不凡,踩着金窟不弯腰的不是圣人就是白痴,所以圣人没有,不认为自己是白痴的人大有人在,就成了现在越来越多的人聚集于此,丝毫不以危险来临为恐惧。”
“我懂,我近期也想出去转转,有兴趣一起吗?Y国,陈芳华女士要出去。”
李志点点头,又摇摇头,“我对陈芳华很好奇,不过我这般小人物在人家面前只是被不重视的对象。”
话不能说透,明白就好。
孙忠顺感激的看了一眼李志,他知道李志的顾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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