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云山跟着李志出来了,语气兴奋道:“大志哥,你给我闺女起个名字吧,有你这博学多才的大伯取得名字好,这孩子将来能有出息。”
李志想了想,他一笑,生来就是富二代了,和世华一样,含着金钥匙出生的。
父母的拼搏带给孩子的就是更靠前的起跑线,条条大路通罗马,有些人生来就在罗马。
“这话说的,孩子肯定有出息,我想想……”
李志看了看外面天,似乎要下雪了,朱雪?……不行,叫白了成猪血了。
“半晴,朱半晴。”说完他写下这三个字。
朱云山琢磨了一下,“真好听……嘿嘿……”
虽然他听不懂,不过总觉得意境很深。
他咧嘴傻笑。
李志拍了拍他的肩膀,“行了,快中午了,我去点些饭菜送来,估计你们都没吃饭。”
晚上的时候李志他们就回去了,孙玉在医院待了七天就回去了。
吴辉忠过完年后没多久又开始了他的保险事业,他身边李志安排了葛明瑞,李志本以为像吴辉忠这么高傲的人对葛明瑞会有什么看法。
没想到的是两人居然关系处理的相当不错。
吴辉忠的人脉是短板,可是葛明瑞不一样,他的天赋就是能和三教九流的人玩在一起,不管是什么样的人,只要是他想找的,就能攀上关系。
有了葛明瑞的帮忙,两人把天辽转了个遍,吴辉忠走到每一个城市都能受到热情的招待。
“是吴辉忠先生吗?”他面前站着一个穿着纯白色羽绒服的女人,十分漂亮,妆容也得体。
她身后是一辆加长的奔驰车。
“是,您是?”
葛明瑞赶紧道:“老吴,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本芬林氏房地产的老板——林芳小姐。”
“您好您好,初次见面,想不到林芳小姐这么年轻!”
两人寒暄了一下,林芳道:“我听说二位要来,已经安排了饭菜,还请二位赏脸。”
二人赶紧道声客气。
这家饭店的规格很高,虽然和京城是没法比的,不过在本芬是最顶级的。
吴辉忠暗暗惊讶,他不觉得林芳是因为他,那……就是李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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