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下午从阳林的两家早晚大报社回来后身上都是酒气,一整天也没吃什么一直喝酒,哪怕是一个身家过亿的老板,在办事的时候都避免不了要喝酒办事,虽然深恶痛绝,却不得不‘同流合污’。
“大志哥,我在电报局旁边盘下了一个大店面,四间门脸,真的贵,三万八千块!”
李志咕咚咕咚灌了几口凉白开想早点代谢出身体里的酒,他摆摆手,“不用在意,以后又不是用不到了,以后就作为分公司的办事处,对了,广告牌尽快做出来。”
“明白。”
“霍华德还没回来吗?”
“没呢,他这件事还挺麻烦的,不知道现在他一个有永居证的外国人还好不好用。”
“放心吧,肯定好用,只要他还是金发碧眼就没问题了,走,陪我出去吃碗面,胃里像着火了似的。”李志抓起外套往外走,实在太难受了,两场连着喝,也不知道是不是阳林的民风问题,这里的人极为能喝,也就是李志的酒量,换成其他人连陪两场早就趴下了。
“成,正好我也没吃呢。”朱云山也忙了一天,不过他不是陪喝酒,是为了找房子。
在酒店旁边还没有什么面馆,李志和朱云山开着车走了挺远才发现有一家抻面馆。
“师傅,两碗抻面,一碟小咸菜。”
拉面师傅也是这家小店的老板,诧异的看着朱云山和李志,开车来的?虽然他不认识是什么车,但是看着就豪华,而且李志和朱云山穿的都不差,一人手里一个‘大哥大’,一看就是有钱人,这是体验生活来了?
“好嘞!稍等!”
朱云山往周围看一眼,“大志哥,你还记得不?咱俩第一次去龙湾,就吃的面条。”
第一次去龙湾?
这句话唤醒了李志的回忆,对,那是忽悠完赵树良之后李志赶紧去跑市场,一晃几年过去了……
“不瞒你说,知道为啥带你吃面不?”
朱云山不解,用筷子挑着咸菜吃,“为啥?”
“你呀,那时候肚子穷,没吃过好东西,咱们装的是老板,你要是看到满桌子的肉咔咔就是造……人家得怎么想?要不是两碗面条垫底,恐怕就露馅了。”
朱云山噗的笑出来,“大志哥你可够坏的,我记得那时候一大桌子的肉啊!给我馋的,可是就是吃不下!”
聊着以前的事,不知不觉都笑了起来。
这时老板的抻面也好了,他们两个也真是饿了,大口大口的吃起来。
朱云山加了一大勺辣椒油,汤都染红了,吃的顺着额头冒汗,嘴里不住的说,“香!”
李志的筷子顿了顿,心中一叹终究还是变了。
两人吃好回到酒店的时候发现霍华德回来了,桌子上放了两瓶人头马,还有一个松木盒,李志打开盖子一股烟草发酵的浓香扑鼻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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