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皮?”
罗易心里怦怦直跳。
虽然这里有很多平时难得一见的银狼群,但罗易可不能当着它们的面把它们宰了。
一来这会引起它们的恐慌,难保之后会像兔子那样集体出逃。
二来经过罗易的观察发现,之前不同的银狼族群毛色也有很大差异——是跟它们所处的生活环境有关,越恶劣,毛色越差。
也就是说,要想有一张卖得出高价的银狼皮,必须得让它们有充足的食物保证,安全的栖息环境,以及愉快的日常生活。
至少不能让它们陷入恐慌,不然皮毛会变色的。
听起来就跟吃唐僧肉一样麻烦。
没办法,这可是目前唯一的收入源,毕竟再强大的英雄都需要穿衣吃饭大宝剑,没钱连逼都装不了。
当罗易回到骷髅们为他搭好的300平米没有房顶的大屋子里后,两张巨大的银色狼皮摊在那里,周围脱去衣物方便干活的骷髅们正用水桶不停地冲刷着皮毛,力求把上面的血渍与污渍全部冲洗掉。
祭司知道罗易对这皮毛很看中,因此让刺客亲自操刀扒皮作业,然后它自己跟骑士一起在将黏在皮毛上的颗粒逐个清理掉。
它们工作地很细心,不会出现丝毫纰漏。
当皮毛上的异物跟水渍全部清理干净后,祭司开始用布包裹着烧开的水壶,在弄干的毛皮上来回熨烫着。
骷髅还懂这些?
即使是它们生前也不懂吧?
是转职所带来的智力上线?
又或者转化骷髅的瞬间,某种伟力赋予了它们这世界上的一切传承与知识?
类似圣杯战争中的英灵?
其他法师召唤的骷髅也这样么?
还是单单只是恶魔召唤的才会如此?
罗易在旁边胡思乱想了半天,直到祭司工作完成,起身将其中一张如同毛毯一样巨大的银狼皮递过来。
罗易伸手摸了摸,满意地点点头。
质感相当不错,表面摸起来柔丝顺滑,这绝对是皮草界的上上之品,难怪贵族们都对这东西趋之若鹜呢。
只是现在多少还残留着一些腥味,需要进一步的细加工才行。
当然这就不是罗易考虑的范畴了。
“明天放太阳底下晒一下。”罗易边说边递给祭司半块玉石,这是金枪鱼临走时赠送的信物,表示想要物资就拿着这东西去镇上找他就行。
“将其中一张打包好,你带着查理跟斯内克去镇上把包裹交给这块石头的主人。他叫罗杰斯,外号金枪鱼,地点是安德鲁物资供应站,记住东西一定要亲自交到他手里。”
说完,罗易又写了一封信,继续道:“见到他后,什么也不用说,只要把这封信交给他就行,至于一些客套话,查理应该知道怎么做。”
在让骷髅们将屋里的东西收拾干净后,查理端着烤肉过来,罗易跟他说了一些有关明天让他去镇上送个包裹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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