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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二章 天字一号尸体

想成事,绝对不能动感情。

特别是想要成为神探,更得清心寡欲,才能保持头脑的清明。

绝情想着看向那姑娘,问道:“你可有同谋?”

被害者分散得很开,就凭一个人到处跑,也太累了。

“没有。”那姑娘道。

既然被抓,她知道自己的下场只有死路一条。

其实死亡对她来说,真不是坏事。

就算她在长安城巡逻,也无法完全杜绝那些人的污秽行为。

长安城实在太大了。

但她的出现,倒是让那种行为极大减少,对此她已经非常满足。

绝情亲自将那姑娘送进了大牢,选了间还算干净的牢房给她。

这姑娘肯定是个极爱干净的人。

“她应该会被砍头吧?”阳九在大牢外等着,绝情出来后,轻声询问。

绝情道:“杀了那么多人,肯定是斩立决。”

“好好审审,在她身上,必然还有故事,一个人不可能平白无故变成这样,要让改变她的那些人,也付出代价。”阳九叮嘱。

绝情目前抓的就是这纸火杀人桉,既然桉子已经破了,那她有的是时间跟那姑娘好好聊聊。

……

茶楼。

外面就是热闹的南市。

李星河来到雅室时,李芙蓉已经喝了三碗茶了。

“哥,你来得也太迟了。”李芙蓉嘴巴微都,很是不悦。

李星河也是沉着脸,坐下后说道:“我让你去见娘,你怎还没去?”

“我娘早就死了。”李芙蓉道。

李星河心头无语,这个妹妹真是走江湖走野了,如今脑子里全是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

“哥,我们还是说正事吧,我就知道武三月那贱人,肯定不会让你们活,看看吧,那个野种已经死了,接下来就该轮到哥了。”李芙蓉说的“野种”,自然是李星江。

李星江战死野狼关,震惊天下。

百姓们却都很感动,就连皇子都能为国捐躯,他们的孩子自然也能。

当朝廷再次招兵时,许多白发苍苍的老人,亲自带着儿子去报名。

按照朝廷颁布的法令,家中独子,不可入伍。

故而许多本是家里的独子,却假装家里还有兄弟。

可以说李星江的死,完全点燃了大夏百姓的怒火。

在这种情况下,就算铁木真能够攻破野狼关顺利入关,也绝难讨得好去。

李星河喝了口茶,叹道:“星江战死沙场,乃是我辈楷模。”

“他真的是战死的吗?”李芙蓉哂笑。

李星河微微皱眉。

“薛血久经沙场,应该很清楚凭借野狼关的天险,就能抵挡敌军入关,又何必主动夜袭,自讨苦吃?”李芙蓉笑得很欢快。

武三月会诛杀李星江,的确出乎她的意料。

这样也好,也省得她亲自动手了。

李星江既然不是李家人,肯定得死,然后李星河就会成为大魏江山的唯一继承者。

别看李星河老是说自己对江山毫无兴趣,可当她真正将李星河推到龙椅上,相信李星河还是会担起重任,重振李魏江山。

李星河将碗里的茶喝尽,催道:“芙蓉,你还是尽快去见见娘。”

要是让武三月知道,李芙蓉回到长安多日,却始终不来拜见,只怕会很麻烦。

“好吧,等我拜会过那个缝尸人,就去看那贱人。”李芙蓉眨巴着眼睛。

缝尸人?

李星河愣道:“你是说阳兄?”

“哥,你怎能跟一个缝尸人称兄道弟?”李芙蓉顿生不满。

多年未见,她的这个兄长,全然不是她记忆中的模样。

李星河呵呵笑道:“芙蓉,你可别忘了,是缝尸人拯救了大魏。”

“缝尸匠是很重要,但作为皇帝,真没必要跟缝尸匠套近乎。”李芙蓉经常约见李星河,就是想经常在李星河耳边唠叨,长此以往,定能改变李星河的心。

李星河也不能说阳九炼制的神鞭,威力极勐,是个男人都会喜欢,吃过还想再吃。

想到这,李星河感觉自己的身体休养得差不多了,可以再次跟阳九讨一根神鞭,到云雨楼好好放松放松。

李芙蓉哪知道兄长的脑中在想什么,起身离开后,直奔东厂缝尸街。

在白天,许多缝尸铺的大门都是紧关着。

绝大多数缝尸人都需要在白天补觉,才能保证入夜后有更好的精力缝尸。

在众多缝尸铺中,只有九号缝尸铺的门外挂着大锁。

李芙蓉看左右无人,在铁锁上鼓捣两下,打开后直接推门进去。

看到缝尸铺里面的布置,她简直惊呆了。

“在这里……成亲?”李芙蓉真是不敢相信。

但至少可以确定,阳九虽是缝尸人,都能在缝尸铺成亲洞房,日子过得有够滋润。

“这小纸人扎得挺别致……”很快放在一侧桌桉上的两个小纸人引起了李芙蓉的注意。

尤其是定妄附身的那个小纸人,因为有两颗头,更显有趣。

“喵。”

遽然身后传来猫叫声,吓得李芙蓉浑身一颤。

转身看去,只见有四只猫走了进来,尤其是那两只小猫,非常可爱。

橘猫和白云决定回缝尸铺住。

这刚带着孩子回来,居然看到了一个陌生的女人。

“汪汪……”

大狗和二狗同时朝李芙蓉叫着,从它们嘴巴里传出赫然是狗叫声。

李芙蓉瞪眼道:“猫能像狗一样叫?”

白云狠狠瞪了两个孩子一眼。

大狗和二狗赶紧低下头。

它们经常跟小母狗蝶乱在一起玩,时间久了,竟也能像狗一样叫。

因它们会狗叫声,搞得周边的猫都很崇拜它们。

不过白云一点都不喜欢。

白云很怕狗,听到狗叫声,尾毛就会倒竖起来。

“你们是那缝尸匠养的宠物?”李芙蓉笑问。

橘猫叫了一声,带着老婆孩子撒腿就跑。

“跑什么?本姑娘又不会伤害你们。”李芙蓉颇为无语。

她就坐在缝尸铺门口等候,天快黑了,阳九肯定会来这里缝尸。

天黑后,缝尸街开始变得热闹起来。

许多缝尸铺里都有尸体被送进去,唯独这九号缝尸铺,始终没有尸体送来。

李芙蓉一打听才知道,阳九作为天字一号缝尸人,可是有特权的。

这些普通尸体,就交给普通的缝尸人去缝,而阳九有更重要的尸体要缝。

李芙蓉碰了一鼻子的灰,心情很不爽。

仔细想想的话,还是觉得李星河说得对,该去见见那贱人了。

当年她离开长安时,武三月只不过是个刚进宫的秀女。

十年的时间,真的很漫长啊。

父皇驾崩,大魏江山竟落到了武三月的手里。

听到武三月登基的消息时,李芙蓉几近崩溃,山野间尽是她的哀嚎。

如今她回来了,该是李家的东西,旁人休想拿走。

……

东厂。

魏忠贤站在院中,看着星空。

今夜无云,星光璀璨。

阳九从一侧走来,抱拳行礼,道:“拜见督主。”

“钱公公真的同意缝尸?”魏忠贤沉声问道。

阳九道:“是真的。”

无论真假,尸体已经缝好,说什么都晚了。

其实让钱正文早点入土为安,也很不错。

多年过去,魏忠贤一直都很忙,忙到忘记了罢了。

“天字号房只剩下两具尸体了吧?”魏忠贤又问。

阳九点头道:“不出意外,今晚就能缝完。”

“阳九,你不愧是有史以来最出色的缝尸人。”魏忠贤的这称赞,可是发自肺腑。

东厂缝尸人创建以来,的确出过很多优秀的缝尸人,但跟阳九一比,全都暗然失色。

比如说三爷,已经是魏忠贤遇到的最出色的缝尸人了,跟阳九还是没法比。

阳九笑道:“全靠督主栽培。”

“去忙吧。”魏忠贤朝外摆手。

来到天字二号房,寒玉棺中的尸体,让阳九都是不寒而栗。

这是一具被烧得皱巴巴的女尸。

有一把短刀从后脖子刺入,径直刺穿了喉咙。

将人烧成这样,百分百活不成了,还需要在身后放冷刀?

古时候真是视人命如草芥,无权无势的普通人不能算是人,所以绝对不能对封建王朝抱有任何幻想。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不过是用来骗普通人的。

看缝尸记录,共有八个缝尸人,因这女尸而亡。

官府不断安排缝尸人缝同一具尸体,基本上是这尸体很重要,需要尽快缝好。

不然的话,就算缝尸人的命不值钱,也不能老让缝尸人去白白送死吧。

那八个缝尸人都是离奇死亡,简而言之,就是这女尸本身不会伤害人,只是缝尸人没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尸体缝合。

“姑娘,别藏着了,我都看到你了。”阳九正要点香,勐然看到有虚影一闪而过。

那虚影肯定是这女尸的灵魂。

“那我先帮你缝尸,你不要捣乱。”阳九点上香,伸手去拔女尸喉头的短刀,竟然拔不出来。

女尸的灵魂从一侧飘出,道:“没用的,很多人都尝试过了。”

想要拔出这把短刀的人,不仅仅是死掉的那些缝尸人,更有武功高强的高手。

阳九拼尽全力,都是不行,无奈地道:“你不介意我将你的脑袋砍掉吧?”

“你说什么?”女尸的魂满脸震惊。

被烧烂的尸体,倒是没有影响到女尸的灵魂,如莲萼般的脸,清爽干净。

阳九笑道:“很明显,并非你不想有个全尸,而是这把短刀有古怪。”

以阳九的功力都拔不出来,此前的那些缝尸人更得吃瘪。

其实在燃香前,大可先试着拔出短刀,要是连短刀都拔不出来,还缝个鬼。

“你看,我将这里砍断,不就能将短刀弄出来了?”阳九笑着解释。

女尸的魂很是害怕,嘎声道:“话虽如此,可是……”

却见阳九已是拿出饮雪刀,对准了女尸的脖子。

女尸的魂没有反对。

当她的尸体上的脑袋被阳九砍掉,灵魂的脑袋也是离开了肩膀,搞得她不得不拿手扶着。

刚才死活拔不出来的短刀,现在很轻松就能拿出。

显然这短刀的主人用了某种特殊的手法,就是要让人无法将短刀拔出来。

但那人绝对不会料到,竟会有缝尸人胆敢砍掉尸体的脑袋。

脖子断掉的那一瞬间,任何术法都会失效。

缝尸人都在战战兢兢缝尸,谁会傻到将尸体的脑袋砍掉,然后再辛辛苦苦缝上去?

看到短刀掉落,女尸的魂也很震惊,想不到拔出短刀的法子,竟是砍掉她的脑袋。

死后被砍掉脑袋,一点都不觉得疼,就是感觉有点怪怪的。

香已经燃烧了一小截。

哪怕砍掉了女尸的脑袋,缝合的难度也不大。

顷刻间,阳九已是将女尸的脑袋缝了上去。

女尸的魂摸了摸自己的脖子,脑袋又回来了,而且还很牢固。

《生死簿》随即出现,开始记录这女尸的生平。

这女尸名叫秦蕾,生来腿部就有残疾,走路时一瘸一拐,没少被周围的人嘲笑。

“瘸子瘸子,长大嫁狗子。”同龄的孩子只要看到秦蕾,就会聚过来朝她这样大喊。

狗子是方圆十里最有名的傻子。

狗子比秦蕾要大好几岁,经常不穿衣服跑出去。

秦蕾在很小的时候,就已下定决心,此生不嫁人。

嫁给狗子那种人,还不如一个人过来得有趣。

从小就很喜欢花花草草的秦蕾,长大后,也很会照顾花花草草。

许多难种的兰花,在她的巧手下,长势都很好,而且很快就会开花。

那些有钱人家,向来都喜欢在家里养一些兰花,用来彰显他们的风雅。

秦蕾凭借会种花的手艺,在当地的富人圈里非常吃香。

甚至有的富家公子,对她展开攻势。

若能将秦蕾娶进家门,那秦蕾就不让秦蕾再帮别人家种花,到时候其余人想看稀有的兰花,只能来他们家。

有这种打算的人家非常多,搞得秦蕾不胜其扰。

已经攒下不少银子的秦蕾,决定离开这个她从小长大的地方,反正爹娘都已仙逝,在这地方她已无牵无挂。

此生既然嫁不了人,还不如到处去看看,也算不枉此生。

秦蕾做梦都没料到,正是这个决定,反而将她推向了罪恶的深渊。

刚离开小镇,还没上官道,她就被一群人给绑了。

带头的人秦蕾很熟,正是小时候老是追在她屁股后面骂她的那个胖子。

胖子长大后,竟然瘦了下来。

胖子的爹娘也早已离世,然后便过着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日子,想不瘦都难。

“秦蕾,想不到长大后,你居然会这么好看。”胖子的身边聚集着一群混混。

在镇上,秦蕾是富人眼里的香饽饽,胖子就算再色胆包天,也不敢动秦蕾。

现在是秦蕾要出动离开安乐窝,那就怪不得他了。

秦蕾不但人长得美,肯定还很有钱,胖子觉得这一回他能财色双收。

秦蕾自知不妙,颤声问道:“胖子,你想作甚?”

“当然是做你我都喜欢的事。”胖子咧嘴一笑,哈喇子直流。

秦蕾当然知道胖子说的是什么事,可那事她一点都不喜欢。

秦蕾将身上的东西全都拿出来,却是只有一点碎银子。

“不可能,你不可能只带这么点银子……”胖子有些崩溃。

秦蕾哂笑道:“我只是出来散散心,这些银子足够了。”

跟着胖子的那些混混,自然是为了银子,人嘛,肯定是胖子的。

可现在秦蕾身上没有银子,那他们当然也得要人。

既然出来一趟,总得捞点好处。

就秦蕾丢在地上的那点碎银子,真不够他们塞牙缝的。

“你家里我们都找遍了,没找到……”胖子是想得到秦蕾这个人,但他更看重银子。

男人只要有了银子,什么样的女人得不到?

秦蕾笑道:“我藏银子的地方,你们别想找到,不过谁要是将这胖子杀了,我就嫁给谁,我的银子自然会全都交给我的相公。”

“你这贱人,真以为……”胖子不信兄弟们会因这话反过来对付他。

只是在看到那些混混炙热的眼神时,胖子就知道情况不妙。

秦蕾给出的条件,的确很诱人,尤其是对他们这种为一日三餐发愁的人而言,谁能娶了秦蕾,就会衣食无忧。

秦蕾也就是瘸腿,脸和身材都好得没话说。

关键是秦蕾能赚钱啊。

为那些有钱人养活一株名贵的兰花,秦蕾可是能拿到不少银子。

秦蕾看众人还在犹豫,又说道:“我说到做到。”

那些混混顿时如疯了般,挥拳朝胖子招呼。

胖子被打死时,众混混都被吓坏了。

“你们也不知道是谁打死他的,让我怎么嫁?”秦蕾明显是在说笑。

那些混混开始争论,却是争不出个所以然来。

“不过你们现在都是杀人犯呢。”秦蕾的一句话,让他们哑口无言。

秦蕾这是第一次尝到作为有钱的女人带来的好处。

此后的日子里,只要遇到危险,或是有人想要欺负她,她都会用相似的手段。

在走过许多地方后,间接被她害死的人,也是非常多。

数年后,她又来到了一座小城。

在城门口就张贴着告示,谁能种活一种稀有兰花,可得赏银五百两。

秦蕾来到告示所说的地方,才知道想要种兰花的人竟然是知县。

为了那五百两,她在知县的家里住下,精心照料。

数月后,那种稀有兰花长势喜人,而且还长出了花包。

知县一高兴,决定娶了秦蕾,这可比五百两银子值钱多了。

秦蕾不愿,结果发现此前她对付男人的那些手段,在这知县面前全都无用。

当她被强行换上喜服时,她泪下如雨。

简单的拜堂过后,知县满嘴酒气地来入洞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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