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奥尔蒂城的来客越来越多,城中洋溢的紧张与欢欣的气氛越来越浓重,上中下三区都聚集了比以往更多的人,有使团、也有暂时住下来的游客,每天从一大早就能听见孩子们欢呼奔跑的声音以及各种贩卖货品的叫卖声。
这些小贩多是奥尔蒂城的本地人,平时就以狩猎魔兽或是种植魔植为生,不过一般他们都是拿到市场去卖,以图估一个好价,好货总是不愁销路的。
但由于庆城祭的脚步正渐渐到来,执行官们对小贩的这种随街叫卖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反正挣到的钱总归还要落在他们的口袋中。
这些小贩的货品从魔兽的皮、肉、骨头,到漂亮而又罕见的魔植,简直可以称得上是应有尽有。
奥尔蒂城被称为大陆最强的领属城,城中的居民们的平均战斗实力就不弱,而悬空城下曾经还是一片黑色地带,捕获的东西自然比那些小城好上几十倍,有些好东西,即使是小领属城的核心官员都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郝酝也凑了个热闹,花了一天时间跟拉菲尔、莱尔、乔伊三人定了一份食谱,在下区市场的附近搭了个棚子,专门提供一日三餐,还有各种小吃甜点。
开头的几个小时没什么人来光顾,因为郝酝定的价格有些高,普通人随便买一块一二阶的魔兽肉用菜叶卷吧卷吧就能吃,但郝酝这边一顿饭的价格就够人家三餐的肉价了……
拉菲尔三人是坚定的领主脑残粉,不管郝酝定的价格有多不合理,总之他们就是会拥戴到底,只要领主说是对的,就算是错的那也是对的!
而事实证明,是金子总是会发光的;是人类只要舌头没坏都是吃货。
起初,只有喜欢一掷千金强调自己与众不同的纨绔光顾了郝酝的小摊子,而当那伙纨绔尝过这些吃食后,就立刻呼朋唤友地光顾郝酝的生意来了;旁人见了总会感到好奇,忍不住也会来买一份三明治或者冰淇淋来试试,结果越吃越上瘾!
尤其是干脆香辣的炸鸡块,既可下菜又能当零食吃,而且口感难以忘怀,只要闻到味道都会觉得肚子在咕咕叫!
于是现在郝酝的小摊子反而成了市场周围最火热的一个地方。
并不是没有人眼红郝酝家的生意,但一来郝酝看上去跟执行官罗姆挺熟的样子,二来他们想来找碴也打不过斯斯文文的拉菲尔和牛高马大的乔伊,只能铩羽而回。
而那些食物的烹调方式,他们见都没见过,更别说一朝一夕就能学得来了!
真是一群奇怪的家伙!
这是下区原住民们内心一致认为的想法,区别在于,有些人的“奇怪”含有褒义,有些人的则是妒忌与不甘。
会做食物的人也不少,但从没有人能把食物烹调出那样的味道。
郝酝面上不显,但心里早就乐开了花:他也可以竖一个牌子,上面写着“只此一家别无分号”了!
当然了,郝酝不能时时刻刻都在摊子上看着,他还有“伺候”荷尔希里的任务呢,这份陪聊的工作虽然没有工资,好歹能让他更加了解魔法,以及奥尔蒂城和祭司这份职业。
在郝酝看来,祭司和法师本质上没什么不同,都是运用魔法战斗。区别只在于两者的魔法体系有些许不同,一个咒语短些,一个咒语长些。
“蠢货,根本不是这么回事。”
听完郝酝的说法后,荷尔希里毫不客气地用语言将他刺得体无完肤,“肤浅,太肤浅了!”
郝酝也火了:“你说我肤浅,那你又是怎么看的呢?”
连莫顿也没能说出个所以然来,荷尔希里居然还没听两句就说他是蠢货,堂堂一城领主,这也太没面子了!
“祭司为什么要叫祭司,你还不明白。”荷尔希里嫌弃地摇了摇头,从郝酝带来的一碟食物中挑了块炸肉片,一边吃一边说起来,动作看起来却还是那么优雅,“既然有个‘祭’字,就是需要献祭的意思。祭司与法师最根本性的不同,就是祭司有信仰。”
“信仰?你们信仰什么?”郝酝虽然也听过莫顿提了那么一两句,可莫顿从来不提祭司究竟是做什么的,“信仰领主吗?”
“哼,蠢货。”
“喂!你能不能动不动就说我蠢货,好好说话会死吗?”
“会。”荷尔希里依然是那副嫌弃脸。
“……”
“祭司的信仰,是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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