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幸亏子弹没伤着骨头,不然你这条胳膊就废了。”
医生的话回荡在周朗的脑海里,让他是一阵的后怕。想搏上位差点把一条胳膊搭进去,这也有点不划算了。
而再一回想今天的战斗,周朗恨不得扇自己两个大嘴巴子,骂自己一句:“蠢货!”
首先是他识人不明,手下的铁柱别看长得五大三粗的,实际上就是一怂包。
要是胆子大一点,楼梯口上听他的命令冲上去,别管能不能把那三人杀了,最起码周朗不必遭受那么大的危险了。
这也是他心软,不愿意让李斌那小子扛着风险送死,不然的话让李斌跟他上,肯定不至于不听他命令
其次,就是突围转进的时候,被十几个人用崇拜的眼神看着,头脑一昏装了个大尾巴狼。
实际上,现在回想起来,是要多后怕有多后怕。
得亏飞车帮的那些人枪法不好,又被冲锋枪的气势所震慑,不然周朗的愚蠢突围,就成万岁冲锋了,纯属送人头。
总结来说这种冒险的方式不可取,乌拉乌拉冲得最快的那些人,往往也是死得最快的。
最终能够升官发财享受的,是头脑聪明躲在后面,指挥着让别人冲的。
周朗肯定是愿意做后者,他可不想成为别人同情的对象,更愿意花点时间同情别人。
“大哥,大哥,好消息,咱们上报纸了!”李斌冒冒失失的闯了进来,手里扬着一份报纸,兴高采烈的说道。
对于从未做过什么像样事情的他来说,上报纸是莫大的荣耀。
“上报纸,恐怕不是好消息。”周朗平静的说了一句,接过那份报纸了起来。
他们今天干了什么事自己最清楚,上了报纸的,肯定也不是什么好话。
而事实也就是这样,芝加哥晚报的新闻头版头条是:“一场火并,一场杀戮,芝加哥陷入了腥风血雨中。”
周朗往下一看,一场火并说的是他们和飞车帮。飞车帮那边非常不幸,停尸间摆了7个人,医院还有三个,据说记者到了现场都给看的吐了。
一场杀戮,说的是城南一个头号的私酒贩子蒙大拿,被枪击致重伤在医院抢救,其保镖被打死,也睡在了停尸间。
是谁干的呢,报纸上没有说,可周朗已经猜到了,一定是东尼蒙塔纳,那个左脸有三道疤痕的男人。
周朗前两天也打听清楚了,此人原本是高斯迪罗的保镖,但是后来却投靠了弗兰克,一个愿意和他合作,人脉很广的私酒贩子,两个人狼狈为奸。
刚才他和帮派的大管家瘦猴聊了几句,听说城南的私酒贩子也都被弗兰克压服了。他们昨天晚上干的事儿,城南也一样在干,带头的就是东尼蒙塔纳。
不过,这次东尼干的不太利落,蒙大拿人没死,这事儿就不算完。让敌人死亡,才是终结一切纷争的最佳方式。
周朗想的不错,在城南的一家餐厅中,弗兰克看了报纸上的报道,不开心都写在脸上了。
城北的市场他还没有胃口吞下,了解了解就行了。可是蒙大拿没死,这就让他很不爽了。
蒙大拿原来的靠山,是黑手党大佬高斯迪罗,他控制着城南酒吧1/3的市场。
不能让他闭嘴,其他的私酒贩子也就不可能乖乖地听弗兰克的话。
老大不爽,其他人噤若寒蝉不敢说话,直到一个左脸三道疤痕的男人走进餐厅,打破了沉默:“嗨,老板,今天有什么美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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