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餐厅门前马路上经过的两辆轿车,车速放的很慢,从窗口处探出来半截枪管。
喊出那一声“敌袭”的白人小伙,是因为瞧见了这一幕,才喊出那一句。
当他喊完那一句后,枪声便在耳边响起,他犹如被巨锤击中一样,直挺挺的向后倒去。
同伴听到了他的警告,但反应毕竟还是差了些,一样步了他的后尘。
刹那间,餐馆门窗跟前就倒下了三四个,生死不明。
车里的枪手没有停下射击,汤姆逊冲锋弹击碎了玻璃,将餐厅里面也打成了一片狼藉。
东尼反应极快,一看到门前的手下被打倒,便极为迅速的弯腰俯身逃跑,躲到了一处靠墙的柜子后面。
这是汤姆逊冲锋枪在开火,他已经从这熟悉的枪声中分辨出来了。
此时的他心中是又惊又怒,恨不得一巴掌呼在弗兰克的脸上。
这就是所谓的求和?
这些家伙根本没有丝毫信用,说出来的话就和放屁一样,转过头就不认了。
他们两个还真信了这邪,以为人家真求和。现在看来,人家是把他们当傻子耍。真是一个大傻子,一个二傻子!
大傻子弗兰克情况要比东尼糟糕一些,他还坐在椅子上,弹雨就袭来了。
人到中年,好长时间都没有锻炼,弗兰克逃都逃不及了。
还是他身边的贴身守卫反应快,把他扑倒在地上,让他避免了被乱枪打死的下场。
听着子弹嗖嗖的从头顶上飞过去,弗兰克快吓尿了。
自从十年前势力自成一体,什么事他只需要动动嘴,脏活自然有手下去干。
十年了,十年以来他第一次感觉到,死亡是离自己如此之近。
过惯了安逸生活的他,有了精神崩溃的趋势。
子弹打在坚硬的墙壁上,很容易不规则的反弹出去。在房屋里更容易发生这样的事情。
好巧不巧,一枚被弹射出去的子弹,飞回来击中了弗兰克的大腿。
“啊”,弗兰克顿时就忍不住了,痛苦的哀嚎起来,黄色的尿液顺着地板流了一滩。
开枪的枪手并不知道在餐厅里,有弗兰克和东尼这样的大鱼。
他们只是接到命令,来到这里袭击一波,打敌人一个措手不及。
大白天的街上还有行人,要顾及一下影响。
所以他们也并没有下车,将弹夹里的子弹都打完,汽车便轰足了油门离去了,只留下被枪击之后的一片狼藉。
类似的事情在同一时间还发生了两起,弗兰克和东尼的手下均有不少死伤。
只是弗兰克并不能听手下的汇报了,在枪击过后,他被送到了医院的抢救室,正在动手术。
跳弹比起形状规则的子弹,杀伤力可是大的多了,会造成永久性的创伤和大量的失血,效果堪比达姆弹。
即便用最好的治疗手段,等伤势好了之后,弗兰克恐怕也会成为一个瘸子。
当然,瘸不瘸的已经无所谓了,重要的是能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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