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印象了?”明耀看了她一眼。
“嗯。”阮时月老实点头,“除了名字之类的一些基本信息,其他都想不起来了。”
“这样啊……”
沉吟了片刻,他才缓缓说道,“其实我对她也算不上了解,毕竟大了我8岁,我记事的时候,她就和大哥跳级读高中了,平时很少会见到,自然也谈不上亲昵。现在也差不多。”
所以是……关系不太好的吗?
阮时月的柳叶眉拧成了疙瘩,脸颊也有些气鼓鼓。
明耀的大哥明竹不过三十二,就担任了地方市级上的一把手。他就职以来出台了一系列惠民政策,又拉来投资带动地方经济增长,在群众间的口碑很不错,听说再过不久就又要升迁了。
明笙对政治不感兴趣,反而对第三产业情根深种。十八岁就创立了明珠集团,以开发地产起家,后来又投资影视、体育等等,到现在已成为大型跨国企业集团。企业资产七千亿,年收入三千亿。
明家的这对龙凤胎,打小就是燕州有名的天才,长大后更是人中龙凤。
在这两位的耀眼光芒之下,明耀这个搞软件开发、年入百万的幺子,就显得不太突出,甚至还挺平庸的了。
想到这里,不知为何,阮时月的心里有些不是滋味。
“那你小时候无聊了怎么办呀?”她问,“在家里看书吗?”
阮时月搬过来的这段时间里,明耀不是在公司忙,就是呆在房间或书房,很少有人来家里找他,相对应的他也很少出去找朋友。
性格的养成是长期的。
可见明耀这不喜欢跟人接触的毛病,很大概率是从小就留下来的。
“小时候……”
明耀眼睫轻眨,有浅浅的笑意浮起,清隽的面庞瞬间生动起来,霁月清风,俊美犹如画中仙,“邻居家有只仓鼠经常过来找我。”
阮时月疑惑:“仓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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