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唐森早早地起来了。
他先锻炼了两个小时,出了足够的汗水之后,接着补充了食物和水分,穿戴整齐,趁着阳光刚刚升起不久,他准备出门赶路,要趁白天的时间,尽可能地走足够远的路。
他没奢望一天就能走80公里,以他现在的体力,完全能轻松做到,但那不现实,光是要避开城市里横行的丧尸,就要绞尽脑汁、费心费力。
他的计划是,一天走1到5公里左右,甚至如果遭遇意外情况,可能还必须停留下来,所以他最坏的打算,在两个月内走到那个人类聚居区就是成功。
摩托车头盔、乌龟战甲、平底锅护心镜、生命1号战斧、水壶以及昨天挖的树根,一身臃肿但还不算累赘,同时他换下了那条花里胡哨的秋裤,穿上了一直没舍得穿的从某个名牌店里带出来的牛仔裤,毕竟可能会遇到别的活人,辣眼睛的秋裤还是算了,同时牛仔裤的口袋里也可以装一些能用得上的小玩意。
趁着艳阳高照,唐森开始赶路。
和以前出去找食物一样,他都走得很小心,尽量不发出声音,也从不去踩那些看不清的地面。
人类聚居区在这个城市以北的位置,唐森看了下,恰好是太阳升起的反方向,也就是在西方,这样他就不用担心迷失方向了。
当然,首先是要走出这个城市,近三年时间,他都生活在这里,原本就算对附近不说了如指掌,也能用驾轻就熟来形容,遗憾的是他的活动范围始终有限,三年时间也才换过几个地点。
所以他对这座城市,基本是处于陌生状态,城市的北边,更是他未曾踏足过的领域,这等于新开了一个地图副本,而他将要成为探索先锋中的一员。
不过周围5公里是他熟悉的地域,就算闭起眼睛,他也能分清楚附近的道路,所以这起步的5公里,是相对安全和轻松的。
唐森准备这一天就走出他所熟知的范围,然后慢慢探索,一直到走出这座充满了死亡和恐怖的钢铁城市。
5公里,5000米的路程,唐森尽量避开那些危险的区域,在下午2、3点钟的时候,终于来到了5公里范围的边缘地带,再往前走,就是陌生和未知的世界。
他休息了一下,补充过食物和水,准备找地方安营扎寨了。
虽然距离太阳下山还有一段时间,但这时候赶路已经不现实了,首先要找个足以度过今晚恐怖之夜的安全地方,否则等天快要黑下来的时候找,那除非运气足够好,一下子就找到了,否则太阳一下山,就是丧尸狂欢的时间。
唐森不相信幸运,他一个人能在这一千多个日子里活下来,而且越活越滋润,完全是他自己努力的结果。一开始,他也不是一个人,天降灾难之时,他和一大群人一起逃亡,可身边的活人每天都在减少,越来越少,直至只剩下了他一个。
安营扎寨的地点,最好是找个门窗没有被破坏过的房子,首先,丧尸不懂得开门,它们都是直接暴力破门,所以门窗安好,代表着有很大的几率里面没有丧尸。
其次,门窗安好,也有助于躲藏,至少与外界的恐怖隔离开了。
原本树上是最佳的藏身点,周围也有不少大树,但夜晚除了丧尸之外,还有别的可怕东西在活动,那些变异的生物,对于血肉的渴望完全不下于丧尸,甚至因为它们还保留有变异前的脑子,这一点比丧尸更加可怕。
唐森绝对不会把自己的身体暴露在野外,所以找一栋完好的房子,是当前之急。
他在附近搜寻了一圈,大约二三百米的样子,没有找到理想的房子,只能继续朝前找。
背着一身龟壳的他,浑身已经汗流浃背了,不是累的,是热的,但他必须承受这份酷热,因为安全大于一切。
白天的丧尸尽管都躲在黑暗的地方沉睡,但也不代表它们不会出现,昨天去挖树根时碰到的那一只丧尸就是明证。
又往前走了百来米,唐森终于发现了一个很符合他要求的房子,门窗俱全,除了斑驳的外墙在述说着它曾经遭受过的可怕袭击之外,一切都很完美。
唐森走上前,试着用手推了推,房门纹丝不动。
他转了转门把手,同样转不动,里面被反锁了,遇到这种情况并不意外,因为灾难来临时,很多人逃跑之前带上家中的值钱东西离开,都会把门锁上,以期望某一天灾难过去,可以再回到这里。
这一点难不倒唐森,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根细细小小的铁丝,在尖端弯了一个小小的勾状,又拿出另一根铁丝,如法炮制,然后两根铁丝一起伸进了钥匙孔里,几乎不用几秒钟,就听“啪嚓”一声,里面反锁的装置被撬开了。
接着,唐森转动门把手,很轻易地转开了,推门而入。
明亮的阳光透进房子里,尘土飞扬,唐森拿手挥舞着,其实他知道这样做没有多大作用,只是下意识地要把在眼前飘飞的灰尘扫开。
很显然,这里已经很久没有人来过了。
尽管如此,唐森依旧手握消防斧,小心翼翼地走进去,这是他养成的习惯,在任何陌生的地方,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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