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陪着。这是梁总的吩咐,要他照顾好梁千夏。
那个时候,梁千夏跟周暮晨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周暮晨,你像个跟屁虫一样,烦不烦?难道真的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想娶我不成?做梦!我不会喜欢你的!”
而周暮晨总是沉默不语,该怎么照顾梁千夏,还是怎么照顾。
直到,那一年。
梁千夏为了躲着周暮晨,晚自习故意回来晚了,被几个小混混给围住了。
“你们,你们想干什么?”
梁千夏害怕了,她虽然是大小姐脾气,可是,她毕竟是个孩子。
小混混朝着她吹口哨,“小妹妹,长的不错啊,过来,亲一下!”
梁千夏吓得脸色都变了,眼睁睁看着他们几个越走越近,“你们,你们别过来啊。啊……”
其中有人朝着梁千夏伸出了手,梁千夏吓得大叫。
突然,‘嘭’的一声,一棍子砸在了一个小混混身上。
“靠!”
“他妈谁?”
梁千夏也惊住了,抬头一看,周暮晨手里握着棍子,站在那里。那么一瞬,梁千夏觉得,周暮晨像个英雄,浑身上下都带着光芒……
“臭小子!管闲事是不是?”
“一起上!”
周暮晨以一敌众,免不了受伤。
梁千夏吓得蹲在地上,已经吓傻了。有人朝着她过来,手里似乎拿着刀子,“小妹妹,他一个人,保护不了你!”
“啊……”梁千夏惊叫,抬起手挡着。
尖锐的利器割破她的手腕,鲜血涌出来,疼的要命!
梁千夏脸色都白了,她看到周暮晨喘着气走过来,一把将她拉起,“吓坏了?快走!”
“……”
梁千夏被他牵着手,一路往前跑。
那一刻,那些小混混的叫喊声,她似乎都听不见了。
他们一路跑到了闹市,那些小混混见人多,骂了几句也就散开了。
梁千夏才看到周暮晨额头上都是血,而且 ,他扶着肩膀,皱眉闷哼,“呃……”
“怎么了?”梁千夏第一次主动扶住他,“你流血了,还有哪里疼?肩膀怎么了?”
周暮晨没有回答,只是看着她,“以后,等我来接!”
“……哦。”梁千夏愣愣的点头,眼睛红了。
后来,他们去了医院,梁千夏的手腕缝了针,腕部留下了疤痕。周暮晨更严重额头上缝了三针,肩膀被打骨折了,动了手术,养了很长时间。
后来,梁千夏为了挡住腕部的疤痕,周暮晨带着她去纹了纹身,她的在手腕上,周暮晨的在肩膀上。
再后来,梁千夏成了周暮晨的小跟班,无论周暮晨走到哪里,她都跟着。
……
想起往事,梁千夏眼睛模糊的一片。
都说她傻,她傻吗?记忆里,那个少年,真的不是现在这个样子的!他们一起长大,从厌烦到喜欢他,一路走了过来,他们的感情不是一瞬间的事,然而,终究没有抵抗住一些东西。
梁千夏想,或许在周暮晨心底,是愿意相信她的。
可是,流言蜚语啊,是这个世上最尖锐的利器,不见血……却让人无从反抗!
梁千夏抬起手,擦了擦眼泪,端着煮好的醒酒茶,用保温杯装好了,走进房里。
望着床上的男人,梁千夏把醒酒茶放在床头柜上。
“暮晨,你不要痛苦了……我放手了,你要好好的啊。”
梁千夏喃喃,转身离开了。门关上的那一刻,梁千夏闭上眼,泪如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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