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上三竿,阳光的温度刚刚好,携着初春的清新味道,缓慢地洒进屋里。
罗艺甜打开门时,林书孓早已洗漱完毕,只是看着他那身青春洋溢的牛仔外套和身下的黑色休闲裤,她恍了神。
“你哪来的新衣服?”
她明明记得昨晚将这男人捞回来时,他穿的是一身白色的运动装!
林书孓一脸的想当然:“让前台帮忙购买的啊!我才不想同一件衣服穿两天,被粉丝偷拍到,他们会认为我没钱的。
到时候发到网上,估计又会被‘可怜’、‘心疼’等词汇刷屏。”
罗艺甜无视男人的戏剧小剧场,双手抱怀倚着门框,好笑地发问:“你还记得你昨天晚上做了什么吗?”
林书孓皱起了眉心,拇指与食指轻轻掐住眉心,似在认真思考。
可那用力的模样,像是搜索枯肠而不得知:
“想不起来了。我该不会耍酒疯了吧?不对啊,怎么是你把我捞回来的?”
罗艺甜无语。
这种人最讨厌了,喝完酒便失忆,备受折磨的永远都是身边人。
“你想不起来最好!昨晚太过灰暗,我也不想替你回忆第二次!”
一想到她扛着宛若死人的林书孓走了那么路,罗艺甜就气得要死。
林书孓也不坚持问,只是忍不住地抱怨了一句:
“下次送我回来能不能选个好点的酒店?这里风景好差,窗帘也不避光。”
“你还想有下次?”
罗艺甜气得瞪大了眼睛,“再有,它再差也差不到哪儿去,六千多一晚的总统套房你还跟我挑三拣四?不如你把房钱还给我!”
她说着就笔直地伸出手臂,一副认真要钱的生气样子。
林书孓勾唇一笑,推着罗艺甜就往外走:
“提钱多俗气?我请你吃大餐!别说是六千,六万都行!你今天敞开肚子尽管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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