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的皮子和不完整的皮子是两个价钱,因而猎人更倾向于用陷阱抓野兽。
李世民恭维道:“父皇羽毛球尚且能打一整天,此等体力,其他和您同岁的可办不到,更何况射箭了。”
李渊笑了笑,看着远处跑来的猎物豪迈地说:“且看朕拿下第一个!”
听到李渊这么说,冷锋李世民和冯盎只能松开弓,他老人家要首杀,谁敢跟他抢。
不得不说皇家猎场的猎物很丰富,野鸡兔子一类数不胜数,鹿成群,山羊结队,就连老虎狗熊也有十几只。
老虎这种后世只能在动物园看到的珍惜动物,在这里几乎一个山头一只,是农民的最大威胁,也难怪只要是打虎的会被人称作“英雄”了。
李渊眼看着一只野鸡居然想要飞过来,立刻弯弓射箭,金色箭头的箭矢笔直地贯穿了野鸡的脑袋。
就这一手,去参加奥运会,不拿金牌都不可能。
就是冷锋拿着狙击枪,也只有六成把握可以射中野鸡的头颅。
“父皇宝刀不老啊!”李世民感慨一声以后,也是一箭射出。
同样是金色箭头的箭矢射死了一只兔子,而且是射中了兔子的眼睛。
史书上记载的李世民擅射,不是吹嘘,正史尤以严谨著称,不像野史那样怎么刺激、怎么玄幻怎么写。
上面只要记载某某皇帝擅长射箭,那个皇帝就不可能拉不动弓弦,上面只要记载某个皇帝好色,那个皇帝就不可能是个正人君子。
“史”这一项,是皇帝完全管不了的存在。
李渊一箭射死了一只野鸡,李世民一箭射死了一只兔子,冯盎虽然很想射一头老虎,或者两箭齐发射死两只兔子,可是这样做毕竟是跟两个皇帝争风头,不妥啊!
冯盎也擅长射箭,一箭射出,箭矢从一只野兔的右眼穿到了右眼。
冷锋见各位大佬都动手了,自己也拉弓射箭,箭矢带着呼啸声,直接……射穿了……一只兔子的胸肺。
李渊李世民和冯盎齐齐看着冷锋………
尴尬呀!
冷锋学射箭没多久,能够做到箭无虚发就已经很不错了,跟这三个征战无数射箭射了好多年年的人比,完全是找虐呀。
李世民清咳了一声替冷锋解围说:“今天的风挺大的呀。”
冯盎立即点了点头。
李渊也点点头,说:“是挺大的。”
冷锋看着屹然不动的树枝野草,今天风很大吗?信不信我回家拿狙击枪和你们比呀!千米之外的我都射给你们看呀!
第一波的小猎物已经深入了山谷,还有两只老虎跑得快的,也进去了。
熊瞎子跑的慢,这个时候才晃晃悠悠地跑过来。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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