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无寸甲的僚人,在冷锋面前就是纯粹的靶子,一路前进,一路秒杀!
当冷锋靠近苦战的十一狗子后,就把三棱刺组成了长枪!
原本设计的一三棱刺一枪杆的长枪已经被阎立本再次优化,弄成了一枪头俩枪杆,枪杆与枪杆之间也能相连成为一体。
谁说没有螺纹,这种设计就没办法实现了?
想一想“鲁班凳”,诸君就能联想到古人在没有螺纹的时候是如何连接两个部件的了。
几“棍”扫清十一狗子身边的僚人,冷锋看了一下已经破了相的十一狗子:“沉不住气了吧!守我身后,咱们过去接冯盎!”
十一狗子的下巴挨了一下,有护颈在,虽然伤口并不长,可是伤口很深,他注定要破相了。
军人,特别是古代的军人,破相是很常见的,甚至于一场战斗下来,还有缺胳膊断腿的。
所以,哪怕对于装备精良的唐军来说,“战争”也意味着残酷。
冯盎不需要冷锋的支援,冯智彧已经杀到了老爹身边。
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有了冯智彧的帮助,冯盎顺利截住了护着残尸想要寻路突围的那一队护卫。
“呸!”冯盎吐了一口唾沫,他和冯智彧立在二十几个护卫前没有一丝惧意。
冷锋这个时候也杀了过来,跑到冯盎身边,看他的样子没受重伤才满意地点了点头。
冯盎张口对那一队护卫说:“******”
冯智彧的注意力都在另一边的战场,防备冲过来的僚人,所以没时间给冷锋翻译。
不过冷锋也猜到了冯盎的意思,无非是招揽一下这些护卫。
大人物都有这个臭毛病,遍观朝堂,还真的有不少人是被李世民招揽的。
魏征不用多说,他原本是太子手下的能臣,现在成了李世民的“人镜”,比房玄龄还威风,至少房玄龄出班启奏,朝臣们不会心惊胆战地担心宰相是不是要弹劾自己。
尉迟恭也是李世民招揽过来的,在玄武门之变中,尉迟恭杀得最猛,逼宫也是他一力施为。
程咬金、牛进达、秦琼,都是后来加入唐军的。
也不知道冯盎开出了什么条件,那几个护卫居然纷纷收起了刀兵。
冯盎见冷锋露出了探究的神色,就说:“我答应他们,给他们的旧主留一个全尸。”
冷锋瞥了一眼那几个护卫,不得不承认冯盎招揽了几个优秀的人。
这几个护卫在铺天盖地的大军合围下没有抛弃主上,到了穷途末路,依旧没有先找出路,而是为原本的主人着想,哪怕旧主已经死了。
这样的护卫,招揽过来是真正的值,也不需要担心他们会叛变,因为尉迟恭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尉迟恭在追随宋金刚的时候,一心一意地为宋金刚出生入死,直到他与寻相粮草断绝,才献城投降。他跟随李世民后,果然也一如既往的忠心为主,成了李世民的左膀右臂。
冯盎走过去,先是拿掉了那个穿着金色骚包铠甲的人的头盔,看到他的面相后摇了摇头。
再看看那个“僚人”的面相,才点了点头:“这个才是谈殿!”
说完,冯盎不好意思地对冷锋笑了笑:“可笑老夫还以为你在偷懒,没想到你早就看穿了谈殿的伪装,说说,你怎么看出来的?你应该没看过谈殿长什么样子才对。”
冷锋指着那个金色铠甲说:“这么骚包的铠甲,得多么智障的上位者才敢穿着它在战场上晃荡。”
咳咳,有人说我让主角带巴雷特是不是太骚包了,还说巴雷特的烟尘太大,太容易暴露自己的目标。
其实当初设定的时候我是考虑过这个的,巴雷特这玩意,沾着就废,打中身体就死,所以是国际雇佣兵最喜欢的武器,冷锋不是职业军人,所以在选择武器的时候,就会受到雇佣兵等人的影响,从而选择巴雷特。
好了,我编完了,其实我就是觉得带巴雷特穿越爽………以下可以骂我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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