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老元用自己的指甲抓破了胳膊,等待着冷锋的答复。
家臣认主,就是加入一个家族,成为附庸。这比朝臣认君主还要彻底,朝臣还可以“退休”,可是家臣却要为家主奉献到死。
不过相对而言,有付出也有收获,家臣在一个大家族的地位相当于宗派里的“长老”,拥有很大的权力,比如老元现在管理着天下楼和天下楼下属那么多的企业,这就已经是非家臣不可获得的权力了。
家臣不是主家主动收的,主动收的那叫手下,只有某个人认定自己有价值,认定将要附庸的主家是值得附庸的,才会主动提出做家臣,而主家考虑后觉得可以,才可以收入一个家臣。
冷锋现在已经有一个家臣了,那就是老李,对于老元,冷锋说不“眼馋”是不可能的,可是规矩在那里,他只能等着老元主动提出来。
今天,在长安郊外的路上,老元终于决定了认家主,这让冷锋喜出望外!
毫不犹豫的挽起袖子,用靴子侧面隐藏的刀片割破胳膊,这一刀的位置很讲究,虽然出了血,可是并不会留下伤疤。后世带来的习惯,冷锋还是觉得自己身上留下伤疤是耻辱。
他将自己的破口和老元胳膊上的破口贴合起来。这个仪式叫“溶命”,这表示老元保证自己以后可以随时为冷锋这个主家赴死。
贴完、仪式完成以后,老元悬着的心终于放下来了。在长安混了很多年,他见惯了长安豪门的阴暗面,好多人都喜欢让家臣家将干阴暗的事儿、背黑锅,所以老元不会乱认家主。
冷锋这个主家,很符合老元的择主标准,以前可以厚着脸皮负责经营天下楼,可如今就要拿着一百万贯替主家打“商战”,老元觉得,还是认了家主比较妥当。
这样一来,就是商战打输了他也不必落下心理负担,家臣和家主是一家人,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哪有一家人因为事情办砸了问罪的?
得偿夙愿的俩人都忍不住笑了出来,就连驾着车、一直面无表情的龙影也露出了笑容。
在皇宫待的久了,他也明白家臣是怎样的存在,一个拥有家臣的家主和没有家臣的家主可是两个地位,拥有家臣的家主,才能证明自身的实力。
“好好搞吧,家底都交到你手里,要是你败的少,咱们就是大胜,要是把家底败光了,你老元自己去讨饭,我是熩国公,丢不起这人。”
老元哈哈大笑:“何须讨饭,家主只要把老奴卖到人市,还是能换取一两顿餐饭钱的。”
老元成为家臣后,和冷锋说话就不再那么拘谨,但他和老李一个德行,还是喜欢以“老奴”自居,按理说这个时候他也该改自称了,可是看样子还是不打算换。
冷锋反手摸了摸走过来的踏雪,这蠢马不知道什么时候居然偷偷从秦岭跑了出来,还找到了他这个主人,看样子马这种动物嗅觉是真的灵敏,想必阿史那阿伊那一天就是靠自己白马一路追到了冷府。
他对龙影说:“送我到这里就行了,你回去告诉皇帝,开始准备应对蝗灾吧,接下来我要躲在家里当宅男,这也是帮他演戏。”
龙影点点头,两脚踢断了平板车的车辕,骑着光背的马就离开了。
老元对冷锋拱拱手:“家主,老奴也回天下楼了,用‘以本伤人’的手段对付王家,就要从煤炭上下手。”
为了答谢幻灭易君成为本书第一个舵主,作者今天还要万一下试试~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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