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要是放在以前,菜都端桌上才想起做错了,那不得炒鱿鱼?
沈鹿一阵无语,幸亏来了个周长疯,否则跟这几个糊涂蛋在一块,他真要疯了。
掉头之后,他们果真是原路返回,一步都不带错的,沈鹿不时和静香聊天,又逗逗周长疯,倒也不算无聊。
估摸走了俩小时,已经到了深夜时分,沈鹿有点不耐烦了。
“周长疯,你到底来没来过五菱山,咱们又走错了?”
周长疯拍拍胸脯,万分笃定地指着山下的路口。
“过了这,就能看见清风城了。对了,你们是不是没去过?”
沈鹿咬了口青离剑,看大雄三人一脸迷茫的样子,就知道被周长疯说中了。
“行了,加快速度,冲!”
原本计划取树销赃后,还能好好休息一晚,想不到光是去清风城,就花了大半天时间。
果真如周长疯所言,到了路口,山下灯火辉煌,一座城池占地颇大,着实壮观。
沈鹿激动不已,不禁倒吸冷气!
天呐,这副奇景,在地球上怕是一辈子也见不到!
不过静香几人都没啥反应,周长疯挺嘚瑟,得意极了。
“怎么样,清风城不错吧?我当山贼的时候,每次都来这销赃,从来没出过事。”
静香面无表情,不置可否。
“一般吧,还能看。”
周长疯微微发愣,可也无话可说,这女人实力高强,的确有装X的资本。
沈鹿兴致高昂,跟着静香当先朝清风城走去,大雄几人也快步跟上。
到了周长疯跟前,一直没说话的小夫,终于张大了嘴,似乎想到了什么。
“不对吧?你刚不是说当了几年山贼,总是受冻挨饿,揭不开锅吗?那不相当于只来过几次清风城?”
周长疯急得直跺脚,这小夫真是个蔫土匪,这么给他使眼色,怎么还是说出来了。
我不要面子的吗?!
清风城与明月城分处东西,遥遥相望、体量相当,是方圆五百里内,最大的两座城池。
因为毗邻五菱山,是以物资较为丰富,全郡的商队甚至京都商行,也都会来采集物资。
如今已值深夜,自然没地方买卖,在沈鹿的威逼利诱下,周长疯愿表诚意,忍痛请几人住了天字号客栈。
只是隔日一早,在一楼吃早点的客人们交头接耳,都说昨夜听见了隐忍的哭声。
“既然是自己人,花钱是应该的,我绝对没哭!”
周长疯吃着饼,信誓旦旦地保证。
沈鹿坐在放饼的大盆上,饶有兴致地盯着他。
“不过昨晚没睡踏实吧,这黑眼圈。”
周长疯脸色涨红,几口吃了饼,口齿不清地说着。
“就,就此揭过…那家黑市应该开门了,大伙快点吃,正事要紧!”
与明月城的明码交易不同,清风城以黑市著称,无论货是何来历,在那无人管辖的地带,也绝对无人追究。
只是黑市到底不能搬到明面上,是以几人到了近前,都有点发懵。
脏兮兮的街道,几间破茅草屋,与周围高大华美的楼阁相比,不要太寒酸。
周长疯哈哈大笑,甚是豪爽。
“行了,不用客气!到了这,就是到了我家,不管卖啥,也没人敢欺负!”
沈鹿暗自狐疑。
这么个破地方,恐怕别说玉树,就是那些镖师留下的玉器,都没人买得起。
“三千金玉如何?”
“不过一颗没皮的玉树,以及些许凡夫俗子喜爱的金银珠宝,三千金玉,绝对是高价了。”
一个地摊前,穿着破烂,头不梳脸不洗的摊主,颇为不屑地比划着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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