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歌不爱说话,也不爱说谎,如果必须说话,他喜欢说真话。真话会对成功说,但不是韦德尔,因为他与后者的关系,还远没深入到坦诚相待的地步。
“不知为什么,从独自站在恢复了绿色生机的地球上的那一刻起,我就觉得我不再是卑微地活在专属于自己的封闭世界里的那个孤儿了。我依然孤独,但不再是一个人活着,外面有很多大事在等着我完成,尽管那些事是什么,我一点儿也说不上来。”
这番话,他只悄悄在心里说,听众是假想里的成功,甚至是死去的笨龙,但就不是韦德尔,那人哪怕一直在通过监视器盯着他,也难以从他木讷的表情中读出什么。实际上,他只是略显得惶恐地点点头,然后又摇摇头。
“哎~”那个男人短暂地叹气,转而仍用轻松的语气说:“好吧,我想你已经给了我答案。离开造船工坊的密封门已解除封禁,亲爱的朋友,如果你确实下定决心要走,就请随意吧。”
“真的?我真的能轻易地走出这间神秘的房间,重见日光了?”
海歌真实的念头是不要走,不能走,所以他没真打算走,但在影幻里呆了那么久,他憧憬起了外界正常的日光。他知道,地球正在停转,照耀西津市的太阳很快就要变脸了,变得和影幻里那个不露面的太阳一样,堪称宇宙恶魔。他很想抓紧时间,再看一眼太阳温柔时的模样。
他小心地从床上站到地板上,这次记得要从从容容穿上鞋了。
看看自己身上,不再套着从脖子包到脚的白色长衫,而是穿着一套崭新的,十分合身的棉质运动服。这是他这个年龄的男孩最喜欢的款式,过去在宁新市表演时,总能看见那些给父母捧在掌心里呵护的孩子们有这样的衣服穿,他心里叫一个羡慕,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
床边的脚垫上摆放一双深蓝色运动鞋,那种蓝,是海水在黑夜里所能表达的,最最深沉的颜色。那双鞋看起来非常炫酷,且炫酷的不仅是颜色。在鞋的外侧,开着一个月牙形透气孔,透气孔用银色的软金属包边,镶嵌在鞋面的感觉如一轮皎洁的明月映照海面,具有一种独特的美感。
然而最令人称奇的是鞋底,看上去是耐磨的橡胶,却比树脂材料更柔软。底板正中还嵌入了两条黑色的,类似磁条的东西,看样子不是装饰物,但不知作何用途。他突发奇想,试着将两只鞋底对着搓搓,经过摩擦的磁条竟然能发出蓝光!
穿戴整齐,海歌猛然一惊,想起身上还带着重要东西,那东西估计对韦德尔没啥价值,却是自己的宝贝,千万别给他当成是拾来的垃圾扔了!
海歌赶紧伸手去脖子上摸索,成功送的黑链子还在,他绷紧的神经才放松下来。说也奇怪,这条链子不细,悬挂的方形吊坠也很有质量,为啥挂上脖子后,就轻得仿如如无物了呢?
颈链究竟是用啥材料做成的,现在无暇深究,海歌决定把这事留到以后。等收拾整齐了他就绕过巨大的舵盘屏风,又站在了空荡荡的,只有整齐地沿墙角线排布着玻璃感应探头的一边。
那些感应探头,已工作过很长时间,海歌仔细瞧过去,却瞧不出它们曾发生过变化。玻璃珠内,依然偶尔闪过一抹银光,但银光只安静地在里面穿梭,钻不出比金属还坚固的珠体,更别提在珠面上流动。
顺着五级台阶走上去,就能触到看起来十分笨重的金属门。暗红色手柄泛着暗红色的光泽,似乎在招呼海歌快过去,只要拧下它,他就能重新呼吸外界自由的空气。
那位身材高大的流浪艺人,此时是否仍坐在林亚大道的普朗克雕像旁弹奏《500英里》?还是又回到了他的老据点—坎特大街?海歌发现自己竟对他的表演上了瘾,不折不扣地成为了他忠实的粉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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