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莉小姐。可以方便透露一下,你在这家酒店工作多长时间了吗?莫斯问。
呃……有很多年了。
自从杜恩先生的酒店修建完毕开始营业,我就被他雇来了,算下来大约有五年时间吧?
莎莉回答。
她们两位呢?
莫斯回头看向服务台另外两个女子,又问。
和我一样,她们都是同年被杜恩先生雇佣的。莎莉回答。
她们和你一样,都是这家酒店的大堂经理?
不,当然不是。
莎莉解释:“她们只是一般员工,主要负责客人接待和贵重物品寄存等工作。”
换句话说,可以理解为管理她们的人,正是你莎莉小姐?莫斯问。
嗯,是这样的。莎莉回答。
你的样子看起来不过二十几岁,身材不但超棒,就连长相也没话说,能当上大厅经理,想必工作能力也非常不错吧?若不是这样,也不可能从她们之中脱颖而出,当上大堂经理了。莫斯开玩笑说。
莫斯先生真会夸人,我那有那么厉害。
莎莉显得有些害羞,谦虚说:这得多亏了老板杜恩先生认可,把我提拔成这里的经理,如果没有他的支持,就算我再怎么努力,也胜任不了这份工作呢。”
你很谦虚,莎莉小姐。莫斯说。
不,只是莫斯先生太抬举我了。莎莉说。
叮~~~
电梯来了。
莫斯先生、莉西小姐,你们请进。
进入电梯,莎莉快速按下第十层电梯按钮,酒店的最高那一层。
这就是杜恩先生的办公室。莎莉指着说。
走出电梯,莫斯和莉西被带到第十层楼,杜恩办公室门前。
办公室的赤红色木门紧闭,即使来到门前,莎莉也没有第一时间把莫斯他们领进去,反之只是让他们在门口等候,独自推开门走了进去。
莫斯先生。
莉西问:“昨天在咖啡厅见到丹尼尔警官的时候,为什么你没有将金手表那件事告诉他?从斯洛克和钟表店老板打听来的信息,我们现在几乎可以确定,骸骨泥坑中的那块肯定落在了安德鲁森手里。尽管金手表已经被安德鲁森融店,并制作成金项链,但也改变不了金手表存在的事实。”
对,从我们现在掌握的线索来看,骸骨泥坑中出现的手表确实和钟表店老板口中说到的十分相似。但莉西你这样的判断未免太过于果断了。手表不同于骸骨,它只是物品,是一件死物,并不是唯一的东西。尽管从我们潜意识中可以认为那块手表和当年钟表店老板卖给原农场主的手表非常吻合,但这其中也可能存在巧合性质。
巧合性质?莫斯先生的意思,难道指除了钟表店老板说到的那块金手表以外,另外还出现了相似的手表?譬如骸骨泥坑里的金手表属于另一块?
不排除有这种可能。
莫斯说:“现在告诉丹尼尔金手表的事情还不是时候,警方调查案件不同于我们,可以无限放大推理去判断一件事。他们需要直接证据,如果单单只是依靠钟表店老板的供词,是不可能轻易被采纳的。想要确认它,必须拥有更可靠的证据,无论人证还是物证,我们都迫切需要。”
如果我没有猜错,丹尼尔遇上的阻力远远要比我们想象的更加严重。面对社会记者和舆论压力只是一方面,在警方内部,我想他要面对的还有更加棘手的事情。
譬如上司带来的压力、或是其他警官的想法等。总而言之,像我们这种犹如无头苍蝇不按程序胡乱调查的举动,想必在他们那里是没那么容易得到认可的。
参与调查的警官不止丹尼尔一人,以我这么多年和他们打交道经验来看,从发现安德鲁森尸体那一刻起,两起事件办理接手人就已经发生了变化。
倘若不是这样,按照丹尼尔的性格,他是不会让我们介入那么深,更别提向我们提供斯洛克住址信息,违背他严谨作风的举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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