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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节 骸骨事件(调查)

对,我是杂货铺的老板。

叫我卢克就好。

你好,卢克先生。

莫斯说:“其实我们来这里的目的并不是想从你这里购买什么,而是想询问一些事情。”

关于这附近仓库发现残肢这件事,我已经从警方那里听说了。

据警方提及,似乎你就是第一发现人对吗?

对~~噢不!

严格来说第一时间发现那些残肢的并不是我,而是哈奇。

哈奇?

莫斯脑子短时间思考一下,随即惊醒过来:“难道是指卢克先生的爱犬?”

对,哈奇是我的爱犬。

说完,卢克走到店铺最里面位置,将一只金黄色大型犬带了出来。

第一眼见到哈奇,莉西就忍不住惊呼:“金毛犬。”

是的,哈奇是一只金毛犬,目前已经快要两岁了,卢克介绍说。

我想它的性格一定很友善。

莫斯用手抚摸着哈气的脑袋,这么说。

你别看它身躯庞大,但性格却十分温柔,就算面对陌生人,它也不会大喊大叫的。

卢克先生,如果你不介意,我想现在就开始!

没问题,请问莫斯先生想知道什么呢?

卢克先生一直以来都有早上遛狗的习惯吗?

不!不止早上,晚上睡觉之前也会带它出门散步。卢克解释说。

金毛犬这种犬类生性好动,而且精力也很旺盛。

之所以早晚都要带它出门散步,那也是迫不得已的选择。

因为它的习性问题,如果每天不按时将它带出门进行充分释放,它在家里是不可能老老实实安静呆着的。早上一次带出门的目的只是想让它舒缓一下自己的情绪,从而让它变得温顺乖巧一些。

而晚上带出门的目的却不同,由于精力非常旺盛,所以在睡觉之前,平时我都会带它出门尽情发泄一番,从而消耗它的体力让它变得劳累,促使晚上不闹腾更容易进入梦乡。

算上你的杂货铺,周边也就五家店铺而已。

刚才进门我也注意到,似乎这里的人流量并不充足,卢克先生为什么会选择将自己的店铺开设在这种偏僻的地方?如果换一个相对比较热闹,人气比较高的地理位置,我想生意也不至于如此清淡了。

还不是因为房租的问题。

卢克叹气说:“虽然这里的人流量十分薄弱,但房租却相对比较便宜,像我这种杂货铺,一个月租金也就几百英镑而已,如果换做别的地方,恐怕租金至少也该翻上一倍以上呢。”

另外。

卢克补充说:“我想你们也注意到这些店铺的经营种类,其实都是家庭用具类店铺,我们售卖的东西无非是涂料、水龙头、厨具、电器等商品而已,这些商品平时很难销售出去,大部分只能等客人装饰房屋的时候才会用到它们。所以,在某种意义上店铺开设在什么地方,其实意义相对来说并不大,毕竟我们经营售卖的商品都只不过是少数人们需要的东西,它们并不像青菜萝卜大米等,时时刻刻都需要有所入出。”

平常时间我的店铺生意销售额几乎为个数,大约每天能卖出几件商品,都很便宜,顶多几英镑而已,如果遇上需要装饰房子的家庭,兴许会好很多,有可能几十英镑,甚至上百英镑也说不定。

那个人曾经光顾过你的店铺吗?

或是经过这里?莫斯开门见山问。

那个人?莫斯先生是指死在仓库里面,被肢解那个人吗?卢克问。

对,就是他。莫斯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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