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狗虽然无爱,但对车,约翰还是很有兴趣的,尤其是看到了那辆1969年的野马老爷车,一流的设计,舒适的驾驶体验,每一项都是一种享受。
虽说穿越之前的他从未拥有人生的第一辆车,也没考过驾照,但如今的约翰有【民用载具】高级(255/300)驾驶专精,驾驶普通的车辆只是手到擒来。
约翰驾着车来到加油站加油,顺便买一些生活用品,再帮家里那条狗找一家动物收留所,明天就把它送走。
这时,又一辆车路过这里进行加油,车上下来三个年轻人,呆在一起用俄语说着什么,其中一人注意到约翰这辆养眼的老爷车,就径直走了过来。
“车很不错。”那个穿着连帽衣的家伙说。
“yeah,野马,1969年。”约翰加满油之后,便打开车门坐了进去。
“真漂亮!”那家伙交口称赞,还情不自禁的拍了拍车身。
“谢谢。”约翰发动了汽车。
“多少钱?”那家伙扒在车窗突然问。
约翰:“什么意思?”
难道老外都这么直接么?
那家伙再次说道:“我问你这辆车多少钱卖,老头?”
老头的称呼虽然不太恰当,但临近五十岁的人了被称为老头也没什么好反驳的,不服老也不行。
不过这家伙想买车,也不是不能卖,价钱合适的话,卖掉它还能有更多的余钱享受生活也没有什么不好的,反正家里的车库还有一辆代步车,很普通的那种。
约翰:“30万美刀。”
根据记忆这车入手的时候差不多就是这个数,虽然如今是二手,但这车绝对保值,要三十万都少了。
“你在开玩笑吗?”想要买车的家伙一脸戏谑的表情。
约翰:“我从不开玩笑,三十万,少一美分都不行。对不起,我还赶时间。”
他已经看了出来,这家伙并不是真心想买车。
“OK,那祝你好运。”
目送那辆野马开上街道马路,马上一名基友凑了过来,用俄语问道:“怎么样伊瑟夫,看上那老头的车了?”
直到车尾灯消失在视野中,伊瑟夫才恋恋不舍的收回目光,点了点头。
基友当即拍了拍伊瑟夫的肩膀,坏笑着耳语了几句。
……
晚上,约翰把狗从笼子里放了出来,给它喂了一碟狗粮,便把它关在门外,他自己则回房睡大觉,准备第二天一早就把狗送到动物收留所托管。
睡到深夜,约翰被外面的动静惊醒,听到狗似乎惨叫了一声,还隐隐约约有人在说话。
“见鬼,这该死的狗咬了我,那老头怎么把狗关在门口?”
“该死!维克多,你能不能小声点,别把那老头吵醒。”
“没事,那老头睡得很死,基尔,把门弄开,我们去找车钥匙。”
“没问题,我棒球打得可棒了,那老头醒来的话,我保准一棍就打倒他。伊瑟夫,那辆车是你的了。”
随后就是撬锁的声音。
很显然,那伙家伙跑到家里来偷车来了,不对,应该说是抢车,这到底是有多大的胆子才敢做出这样的事,敢到传奇杀手的家里来抢车。
不给他们点颜色看看,这些不知道天高地厚的王八蛋还真把自己当老年痴呆的老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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