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秋,黎明。
叶斗呆呆打量着面前一汪水洼中倒映出的人影。
那个年轻人皮肤苍白如纸,发型凌乱,衣衫褴褛,身上遍布划口和血痕,额头正中还有块鼓起的淤青。
这人是我吗?
怎么变成这种鬼样子?
简直连捡垃圾为生的流浪汉都不如,难怪老爸总调侃自己找不到女朋友,有孤老终生的倾向。
叶斗从小生长在单亲家庭,由老爸一把屎一把尿喂大,虽然老爸工作繁忙,经常出差不在家,但他并不觉得自己缺乏关爱,相反,父子关系一直很融洽。
都说有文化不代表有文凭,老爸算是能说会道的文化人,在单位混的还凑合,听说就是吃了没有文凭的亏,总是坐不上领导位置,为此经常会发几句牢骚。
或许是因为亲身经历的缘故,老爸经常会指着贷款买来的二室一厅商品房豪迈道:
“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儿啊,好好读书吧!”
“只要你好好读书,考取重点名校,拿到文凭,朕就封你做太子,以后朕打下的江山都是你的。”
这略带中二味道的劝诱,听着到像是宫斗剧台词,看似搞笑,却是父亲望子成龙的期望,好在叶斗完全听了进去,自打懂事起学习上没有怎么怠慢过。
为了考上名校,高中三年期间,他早起晚睡,每日与书本为伴,在题海中沉浮,甚至连春节期间都在啃书本,就差悬梁刺股了,为的就是响应父皇号召,考入名校,拿到文凭,找个好工作,从此走上人生巅峰。
可惜,老爸在一个月前,已经因为意外事故离开了人世。
最近这段时间叶斗除了忙着办理后事,就是准备高考,也许是因为这件事的打击,高考他没发挥好,就此落榜,名落孙山。
“脑袋好疼!”
貌似昨晚喝了不少酒,以至于他的脑袋还没有完全恢复清醒,头痛欲裂。
其实叶斗并不喜欢喝酒,因为酒精会麻痹人的神经,使人胡言乱语,意识模糊,失去控制,而且酒类饮料入口后的灼烧感,让他一直难以接受。
昨晚却是个列外。
记得昨晚自己参加了学校举办的毕业晚宴,然后回了家。
在一群高中同学欢歌笑语下,从来不喝酒的叶斗,竟然端起酒杯干了好几杯。
当第五杯红酒下肚后,他就感觉到满脸通红,头晕眼花,当即他就起身告退,从酒店到家很近,步行二十分钟就到了,为了吹吹冷风,他也没叫滴滴,选择步行回家。
只记得,走着走着,四周变得模糊不清,雾蒙蒙一片。
然后他就什么都不记得了。
……
醒来后,叶斗看到了微微泛着鱼肚白的天空,荒野和泥泞的小路,他这才意识到,自己竟然在荒郊野外睡了整整一晚。
揉着有些生疼的太阳穴,他忍不住眉头紧锁,没想到酒劲一晚上还没过,貌似之前才喝了大半瓶红酒和两罐啤酒,就醉的失去知觉在外躺尸了,自己果然不适合酒类饮料。
从牛仔裤口袋摸出那部国产手机,仔细一瞧,自己的手机竟然碎屏了,屏幕玻璃已经变成蜘蛛网形状,并且黑漆漆的,不知道是摔坏,还是没电。
麻蛋!
换个屏也需要几百块钱。
老爸的葬礼花了不少钱,以至于他的经济状况捉襟见肘,就连换个手机屏对于自己来说,都是个负担。
叹了口气,叶斗收起手机,再次向着水洼望去,发现倒映中的自己双目无神,黑眼圈很重,脸颊也瘦了,就像通宵几天憔悴得不行。
“宿醉的效果这么明显?”
都说色是刮骨钢刀,酒是穿肠毒药。
叶斗暗下决心,以后不管遇到什么难事,这穿肠毒药还是别喝的好,一滴都不能沾。
下面得离开这里先。
手机黑屏,滴滴打车就别想了。
天边太阳刚刚露头,不知道现在几点,也许前方的水泥小路太过偏僻,路上竟然连辆车都没有,行人也没有,四周杂草丛生,除了前方有一条冗长的水泥小路外,不远处竟然还有几个破败坟堆。
等等!
这到底是什么鬼地方?
叶斗彻底傻眼,万没想到眼前竟然是一片杂草丛生的荒凉墓地。
叮铃铃……
正当他身上起鸡皮疙瘩时,听到了一阵清脆的铃铛声,就见在前方不远处有辆毛驴拉着的板车,那头黑色毛驴的脖子上挂着个银色铃铛,正是发出声音的源头。
毛驴缓步向着墓地中行进,板车上有个担架,这担架上盖着白布,鼓鼓囊囊的,白布上似乎还有鲜红的血迹渗透。
咣当!
忽然,板车的轮子似乎压着一块石头,剧烈颠簸下,那具染血的东西从板车上掉落到了地面,白布也跟着滑落,竟然现出了一具鲜血淋漓的尸体。
叶斗不寒而栗,这尸体应该是具男尸,五官被毁,仰天张开大嘴,表情恐怖,皮肤上都是暴突的青筋,穿着T恤的胸口还有个拳头大小的窟窿。
看到尸体,他的胃里一阵翻江倒海,连续后退了好几步,吓的小心脏都要停止跳动。
艹!
一大早就撞见死人!
晦气,不爽。
这头毛驴怎么会拖着个死人?
清风拂面,花香扑鼻。
“哎……落花有意随流水,流水无情恋落花。”
叶斗刚要转身离开,一个略带忧伤的叹息声随风飘来。
转过头,只见一位身穿黑色风衣的中年男子,站在清澈的水洼前,看着飘落在水洼中的花瓣,惆怅叹息,有些走神。
大叔!
一大清早,你的文艺之气就直冲云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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