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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0章

第700章

「干杯!」

为了调节气氛,为了调节诗禾和余老师之间的关系,孙曼宁率先响应,高举啤酒杯。

麦穗也端起杯子。

余淑恒第三个举杯。

感受某男人在隐晦看向自己,周诗禾放下手中报纸,也拿起了酒杯。

「Duang」的一声,五个杯子碰在一块。

尔后一口喝完。

孙曼宁问余淑恒:「老师,东京好玩不?是不是很发达?和沪市比怎么样?」

余淑恒说:「还好。现阶段的话,可能要比沪市繁华一些,主要是那边比较时尚,购物方便。不过现在我们国家正实行改革开放,以后咱们也会慢慢赶上来的。」

余淑恒虽然是大家族出身,清晰知晓目前国内和国外的差距,但她也当了好几年大学老师,言传身教是一种本能,鼓励大家是刻在骨子里的意识。

说到时尚和购物,女人之间的话闸子瞬间被打开了,孙曼宁和麦穗积极参与进来,很快客厅就变得非常热闹。

尽管是女人话题,李恒也偶尔搭几句。

只有周诗禾全程没做声,安静地听几人聊天。

察觉到这一幕,李恒暗叹口气:周姑娘要比余老师难搞多了,难度系数几乎是他认识的女人里最高的。

如果难度系数有排名:第一非周诗禾莫属;其次是宋妤和肖涵;再后面——

再后面还有后面吗?

都是——.嗨,都是被他主动吸引过来的。

之所以说肖涵和宋妤并列,那是因为他今生先追求的肖涵。若是先追求的宋妤试试,嚯!保准现在还没骗到腹黑媳妇。

李恒主动和周姑娘说话:「从邵东回去后,一直在家?」

「嗯,一直在余杭。」周诗禾的声音很好听,温润如玉,有种清凉感。

李恒问:「在家做些什么?」

周诗禾说:「看书,练钢琴。天气好的时候,和穗穗去外面走走逛逛。」

李恒问:「我记得大二第一学期的时候,你说要去参加国际钢琴比赛,如今巫老师批准你了吗?」

周诗禾静静地看着跟前的酒杯,「批准了。」

李恒眼睛一亮:「什么时候去参加比赛?」

周诗禾回答:「仍在考虑中。」

闻言,李恒再次提起啤酒,给她倒一杯,自己也倒一杯,「来,祝你马到成功,心想事成,把冠军奖杯拿回来。」

周诗禾浅笑一下,跟他碰了碰杯:「谢谢。」

说着,两人对视一眼,同时默契仰头,把杯中酒喝得一点不剩。

随后她问:「你8月份都在洞庭湖?」

她本来没想过问这个问题的,可刚才不自觉就脱口而出。

问话的缘由也简单:端午节的时候,宋妤给她的印象太过深刻,宋妤给她带来了浓烈的危机感,且这男人特别偏宠宋好。

不过问完后,周诗禾手指骨不动声色用力捏了捏酒杯,感觉自己问了一个蠢问题。因为这问题暴露了她的内心。

李恒察觉到了周姑娘的异样,心下一喜,但面色却依旧如常:「嗯,在那边待了一段时间,后面去了京城。」

去京城干什么?

他没说,也没想往下说。

同样的,聪明的周诗禾也没再往下问。

李恒又倒了一杯酒,拿起酒杯玩笑说:「陪我喝第三杯酒,喝完你可以问一个问题。」

周诗禾会心一笑,说好,然后真跟他喝了第三杯。

临了,她目光充满期待地问:「我记得你曾说过,脑海中还有很多曲子没整理出来,什么时候再出一张纯音乐专辑?」

得咧,就知道这事迟早有一天会被问起的。

好在他是个重生者,拼凑一张专辑也不难。

不过不是现在,只见他回答道:「等有时间吧,我马上要写新书了。等写完新书再说。」

前半句,周诗禾本来还有些失望,但后半句却让她精神大好,恬静问:「什么时候开始动笔?」

李恒告诉她:「就这两天。」

周诗禾轻点头,感觉日子一下就有了盼头,可以上课,可以练琴,放松之余还有书追。

虽然她从没对外人说过,但她很喜欢追读他写的小说。

那种感觉怎么说呢?无法用言语来形容。就好似和他一起在创作一样,一起在书中世界遨游,有一种共鸣感。

每每追书到最过瘾的时候,她就会想:这个男人天生就是她的克星,自己喜欢读书,喜欢音乐。他都会,且是人中翘楚。

别看麦穗、余淑恒和孙曼宁在聊时尚,其实三女也悄悄在听李恒和周诗禾的对话。

这不,孙曼宁横里搭腔,「李大财主,新书能不能把我的名字写进去,我要做一个大反派。」

麦穗问:「为什么要做大反派?」

孙曼宁左手叉腰:「虐死主角呀,好玩呀,还能为什么?」

麦穗:「——”

周诗禾:

余淑恒:

李恒拒绝:「不能。」

孙曼宁郁闷问:「为什么不能?」

李恒道:「因为新书我要写科幻小说。」

「科幻?什么叫科幻小说?」孙曼宁一脸茫然。

李恒神秘笑笑:「不懂?不懂就别问,先保持神秘感。等我写出来了,你就明白喽。」

「切!小气鬼。老娘有手有脚,明天就去图书馆查资料,这小小问题,还能难倒本大胸?」孙曼宁说话时越来越放飞自我了。

弄起她一说完,屋内其他四人不约而同瞄向她胸口。

被四人盯着瞧,孙曼宁罕见地有些不好意思,慌忙用双手拦住胸口说:「哎呀呀,我忘了,飞机场不在,穗穗和余老师我惹不起啦啦啦。」

飞机场指的是叶宁。

其实穗穗和余老师与这货一样,都是c,处于同一个段位。

不过麦穗也好,余老师也好,长相气质能甩这妞几条街啊,胸前的饱满自然就更有诱惑力了,更有魅力了。

这里最小的是周诗禾,是B十,当孙曼宁喵过来时,周诗禾瞥了她一眼。

孙曼宁登时嘻嘻笑,又洋五洋六吆喝着喝酒,叫喊着打牌,打掼蛋:「妈的,自从李大爷教会我惯蛋之后,我就天天想打,手痒的紧。来来来,快来,咱们打5毛钱一级。」

这妞一通张罗,其他人也很给面子,都捧起了场。

抽牌分边,余淑恒和孙曼宁一边。

周诗禾和麦穗一边。

李恒没参与,而是直接起身去了书房,为接下来的科幻小说做准备。

关上书房门,把窗户打开透透气。

然后他坐到书桌前,找出尘封两月之久的钢笔和本子,拧开墨水瓶,把干瘪了的钢笔肚吸满墨汁,随即静坐着发呆。

写什么好?

《海伯利安四部曲》?

这可是横扫全球所有科幻重要奖项的牛逼书,问题是人家出版年份是1989年啊。

而现在是1989年8月31号,人家早已写出来了,时间上来不及,只能遗憾pass

掉。

《星际游戏》?

嗯,咋说呢,这小说是不错,但只得了一个轨迹奖,且销量也不是非常爆,对于想在科幻领域一炮而响的他,还是差了点意思。

论口碑,论销量,论吸金能力,李恒努力从记忆里抠,接着又抠出了5部科幻小说。

分别是《饥饿游戏》、《冰与火之歌》、《发条女孩》、《末日之书》和《三体》。

这5部小说,不仅满足了年份要求,且都是全球爆款。

尤其是后面4部,不仅销量炸裂,更是获得了星云奖、雨果奖和轨迹奖等重要大奖,是名副其实的科幻经典巨著。

其实他最青睐《冰与火之歌》、《三体》和《末日之书》。

《冰与火之歌》曾获得过6次雨果奖、2次世界奇幻文学奖以及1次轨迹奖。

只要写出来,妥妥的名利双收之作。

而且它是带着西方特色的小说,更能被英镑、美元、日元、澳元等地区接受,更能挣大钱。

他写科幻小说,为了什么?就是为了钱,为了名啊。

而《三体》就不用多说了,科幻小说的丰碑之作。只要涉及科幻小说,就必定会涉及它,地位毋容置疑。

但它也有一个问题,就是里面的设定太他妈的超前了,一旦写出来,其它很多科幻小说就没法写了,因为会被碾压,因为被它提前封了路。

不过有一说一,科幻科幻嘛,要得就是想象力,要得就是天马行空,要得就是革新创造,这里所谓的超前其实本身就是一种赞美和褒誉,作为重生者,没有什么不可以写的。

至于《末日之书》,是雨果奖和星云奖的获得者,被誉为传染病题材科幻代表作。且字数不多,见效快,作为试水之作最是好了。

权衡许久,他最终拿起钢笔,在白纸上洋洋洒洒写下四个字:末日之书。

之所以他先挑这本,首先是它名气足够大,其次是为了长远发展。

要是现在就搬出《三体》,出道即巅峰,往后科幻这条路就不太好走。

他决定了,先拿《末日之书》试试水,其它的能不放过就不放过,按年份开始一一弄出来。

没办法嘛,他两世为人,上天给了他这么好的机会,要是不好好利用,那就是暴殄天物啊。

那肯定又要被雷劈死滴!

再者自私一点讲,他现在招惹了8个女人,且都是极其优秀的女人。不管是为了防止今后暴雷,还是为了照顾好她们、以及她们的子女,他都需要不断往自己身上叠buff、塑金身,把自己的名望、名气和金钱叠加到一个恐怖地步。

这样,就算有一天自己和她们的关系被外界得知了,容忍度也会更高一点。

试想一下,一个在国内外享誉盛名的一代文豪,一个给国家带来自豪感的名人,广大读者的包容心肯定无限扩大。

也许他的风流韵事还会成为人民津津乐道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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